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规范存在问题及趋势分析.docVIP

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规范存在问题及趋势分析.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规范存在问题及趋势分析

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规范存在问题及趋势分析   【摘要】企业为扩大生产的常见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筹集权益资本及信贷资本或动用盈余来进行生产设备的购置、厂房的构建、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以达到扩大其市场份额、提升竞争优势的目的;二是通过收购其他同类生产厂家或者与其他厂家进行股权联合。后一种方式就是企业合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并购乃至跨国并购的案例逐渐增多。财政部在借鉴国际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管理方法。在近年的推行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针对现行准则体系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存在问题,结合对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提出了若干趋势看法。   【关键词】会计准则 合并 问题分析 趋势   一、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规范的问题   (一)权益结合法的不足和使用现状   1.按照现行准则规定的权益法的规定,当所有权不能全部拥有时,在合并时常常容易增大投资方的不良资产和负债率   现行的会计准则使用账面价值作为合并会计信息的基础,虽然减少了人为的干扰性,但也带来了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被错估的问题,对企业产生了负面消极的影响。如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在年初的其它时间,那么在年初至合并日这段时间的利润将被规划到合并企业的利润报表中。尽管现行规定要求这部分利润应该在合并利润表中单独列项反映,但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有误导投资者的可能性。按比例合并的办法对投资者来说,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也能更好地发挥股东对公司的监督作用。   2.权益法下利润的扭曲   这种情况下报表中的利润通常比购买法下的高,当子公司净资产成本低于公允价值时,这种规定下母公司的投资是按照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来计量的。购买法是按照购买价格高的来计量,其账面价值、股东权益都高于权益结合法下的规定,而留存收益小于权益法下的。在非期初合并的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净利润仅限于合并后的,权益法则将被合并企业的利润纳入到报表中。由于购买法下的资产价值高于权益法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利润,从而在合并后可能得到较低的收益。权益法下这种对于不是合并后的产生的虚高利润,无法使投资者对投资有比较真实的认识,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的作用。   3.企业倾向于使用权益结合法   现行合并准则规定允许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同时存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公允价值作为记账基础,相对倾向于购买法。但目前在我国企业合并仍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在很多上市公司换股的合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权益结合法之所以受青睐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市场经济的不完善。采用购买法下合并后的利润才能计入到企业的损益中,购买前的利润只能被作为投资成本。在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中,对企业上市都有财务上的硬性规定,比如上市必须达到连续三年盈利,净收益率达到标准以上,有些企业在合并后按照购买法很难达到连续盈利的要求。此外购买法很可能带来较高的入账价值,而年度高折旧率又影响了企业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就不会有这些不利影响。为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提高企业的账面盈利水平可能也是企业选择权益法的主观原因。   (二)购买法的不足与使用现状   1.合并企业与被并企业计价基础不同   购买法下购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不变,被合并企业可以按照公允价值的方法来计价。如果同一个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计价方法,这是和会计准则理念相违背的。所以从企业管理和会计的角度来看,如果把企业合并认为是一个公司经营的新起点,那么企业的合并双方都应该按照公允价值来计价。   2.正负商誉处理的不同   购买法下对于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企业的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要计入到商誉中,并购企业小于其对应的差额要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在企业出现负商誉的情况下,常常把净资产高于收购成本的资产分配到其它资产中去,好像是企业资产在合并时被卖出企业方低估了,资产被低估往往是由于市场的原因,而不是企业在利润的问题,而对商誉却只和后者有关。但比较正商誉,如果这样理解,也可以把它计入当期损益。所以,正负商誉的不同会计处理始终还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的地方。   3.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完善   对于非同一企业合并,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论以前是否在被购买方的报表上确认(如果存在没有包括在被购买方原报表的事项,需要加以识别),都需要运用合理的会计技术和方法来确定新的公允价值。   鉴于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活跃、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公允价值缺乏科学的参考标准、会计人员缺乏相应专业知识等等情况,对公允价值的把握和准确的判断成为了应用中的一个难题。从技术角度看,公允价值和新会计准则在很多规定都有密切的关系,而公允价值也确实可以通过评估来确定。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具有很高

文档评论(0)

erterye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