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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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一:化妆品管理制度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门店临潼分公司 目 录 1、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4、 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5、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6、 进货台账管理制度 7、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2、 3、 4、 5、 企业营业场所均应保持干净、整洁。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灭蝇灯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门店综合办进行维修或更换。 人员培训制度 1、 门店营业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为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觉方式,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门店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等。 5、 企业内部的培训考核,由质量管理员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1、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二级以上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者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 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化妆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与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工作。 3、员工患有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痊愈要求上岗,必须在制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胸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5、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篇二:化妆品管理制度(参考制度) 化 妆 品 管 理 制 度 目录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化妆品人员培训制度 3、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4、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 5、化妆品储存制度 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2 2 3 5 6 7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化妆品人员培训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 训计划和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三、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定期组织员工对本公司化妆品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五、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3、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以确保化妆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四、经营企业索证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四)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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