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二进三相关政策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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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二进三相关政策建议

退二进三相关政策建议 篇一:快速推进“退二进三”的建议(政协提案) 快速推进“退二进三”的建议 快速推进“退二进三”的建议(政协提案) 为了促进温州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机构的优化,加快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功能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商贸型向商务型转变,温州市政府出台了“退二进三”的政策。为了加快推进“退 。 的通知》温政办【2010】48号文件规定的2010年标准地价为例,一级标准楼面地价为8000元/平方米,二级标准楼面价为6000元/平方米,按一级标准标准楼面地价(土地收益金)533.3万/亩,加上土地出让金,平均每亩高达1000多万元,针对如此高的的地价,让很多企业家在犹豫之中。 2、 标准地价定价不够合理,在温政办【2010】48号文件对于标准地价只分为一级和二级,这样就会造成地价相对低的部分企业有点看法。 3、 优惠条款概念不够清晰,《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1】144号中第六条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按第三产业分类实行以下优惠政策中的第(二)点“创意、创新、创业”等现代生产型第三产业,具体指什么?企业转型升级后是否能达到条件? 针对以上几点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适度调低土地差价,合理确定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减轻企业的负担,引导企业进行转型升级。 篇二:退二进三实施细则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诸政办发?2011?50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加快建设“6+2”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工业 地块“退二进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象 除下列四种情况外,凡是符合《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诸政发?2010?41号)有关规定的工业地块,均可实施“退二进三”。 1、申请地块仍有较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2、申请地块回收成本过高,且改变用途后产生效益减少的; 3、申请地块无通道,容易引起不公平竞争的; 4、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范围 市区在二环线两侧以内及省级中心镇规划建成区内,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主城区控制规划(省级中心镇规划),并经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其它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单独申报,城西工业区块内的工业企业要从严控制。 三、回收补偿标准 “退二进三”涉及到土地回收的,采取上限控制的办法,中心城区及店口镇地块回收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亩,其他区域不得超过40万元/亩,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补助回收企业用于搬迁安置;地上建筑物按市场价评估后进行补偿,补偿额度不超过限额标准(详见附件)。 四、地上建筑物处置方式 地上建筑物由申请“退二进三”的企业按市土地储备中心的要求进行处置;有较大残值的地上建筑物,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拆除,并将招标收入缴入市财政。 五、工业地块回收程序 凡申请“退二进三”的企业,其工业地块回收程序如下: 1.申请回收。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领取和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申请书》。 2.实地调查和权属审核。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供的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地上建筑物、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勘测和审核,明确土地权属。 3.征询意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和实地调查情况,向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征询规划、企业资产、财务抵押等情况。 4.价格评估。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实地调查和城区及中心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为确定回收价格提供依据,并进行相关费用的测算评估。 5.方案报批。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地块权属调查和回收费用测算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6.签订回收合同。市政府同意回收方案后,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合同》等协议,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回收费用,直接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权证同时予以注销,回收后的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公开招拍挂。 附件:2011年度工业地块“退二进三”地上建筑物回 收补偿限额标准 附件 2011年度工业地块“退二进三”地上建筑物 回收补偿限额标准 注:该补偿标准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工业用地的地上建筑物回收补偿价格一般不得高于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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