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从事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
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备案非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批准
非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营业性演出内容审核非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非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金安区文广新局 经办单位:区文管中心 服务电话:0564-3261334 监督电话:0564-3261061
6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报区文广新局审批。
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核准通知书》。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需要对场所实行公示的,应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需要组织听证的,应组织听证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决定
所有材料齐全后7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需要进行现场查看的,在现场勘验后作出决定。
受 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查验现场:到申请设立地点,查看场所面积、周边校园、居民楼情况、拆迁情况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网上提出申请(中国文化市场网或登录网址 )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申请
网上提出申请(中国文化市场网或登录网址 )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受 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