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学习[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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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学习[精选]

对账簿 单位到银行网点申请 同批次申请,只能选择一家银行 发放 可发簿---姓名、身份证号齐全的职工; 不予发簿---封存职工; 不可发簿---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不齐、出现乱码或有多个公积金账户未合并的职工。 2.4.2 信息变更 单位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办理时间: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单位信息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 2、以上表格中带“*“的项目变更时,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等) 个人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等发生变化时 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单位下的:到银行网点或中心网点办理 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到中心网点办理 2.4.3 封存 单位内部封存 办理条件:职工因停薪留职、因公出国等原因,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流程 在办理汇缴业务时一同办理。 转入集中封存户封存 广州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 (单位登记号999999) 办理条件: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到新单位的;已关闭、注销的单位,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 办理时间: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 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办理转移、提取,不需原单位盖章。 2.4.4 转移 本地转移(本系统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 办理流程:转出单位或个人或转入单位办理,转入单位在汇储时启封。 职工有多个账户的需办理账户合并,须将账户转移到一个单位下才可办理 (信息不齐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转出单位不肯为职工办理转移的,职工可到管理部投诉。 转入(从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两种情况) 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转入、合并手续(不超过5个工作日)。 转入(集中封存户转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 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出手续(不超过5个工作日)。 转出(转到集中封存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注意事项 1、转移前职工的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职工个人信息必须是完整准确的。 2、转移职工的账户余额必须为实际到账余额,如有未达账的,则不能办理转移手续,待实际到账后方可办理。 账户合并 合并是指同一单位账户下,职工个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账户时,将多个账户合并成一个账户的业务。 合并原则:保留缴存状态,合并封存状态 合并时,职工“保留账户”与“合并账户”的个人信息需完全一致才可合并。 2.4.6 注销 单位账户注销 办理条件: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办理时间: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 注销前,须办理职工账户的封存及转移手续 个人账户注销 办理条件:发生销户提取或转移到异地 2.4.7 查询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查询 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三、网上办事大厅开通 一、办理流程(单位版) 二、数字证书的办理 数字证书相当于缴存单位的网上身份证,缴存单位必须插入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业务系统,证书载体包括USBkey、3Gkey等。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数字证书受理点审核资料并签发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地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天河管理部、海珠管理部数字证书受理窗口(中心将陆续开通多个数字证书受理窗口,具体地点见中心网站通知)。 数字证书办理其它事项 当数字证书发生更新、介质损坏补办、信息变更、解锁、丢失补办等业务时,需提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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