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艳第4章课件营业税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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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业税会计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从计税原理上说,营业税是对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经营)额为纳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二)特点 1、税源普遍、征税范围广; 2、实行行业税率; 3、税负较均衡,且较低; 4、简便易行。 (三)与增值税的关系 普遍调节和补充调节的关系 在征税范围上,二税种分工协作,互不交叉,共同完成流转税的征税任务 凡征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一般不再征收增值税,以避免重复征税 流转税三个主要税种在征税范围方面的关系 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营业税主要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征税。 【例题1·单选题】 根据现行营业税税收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境内企业转让境外的房产 B.组织游客跨省旅游 C.出租境内土地使用权 D.境外企业将的无形资产转让给境内个人使用 【例题2·单选题】 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营业税纳税行为的是( )。 A.从事修配业的行为 B.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行为 C.从事缝纫业务的行为 D.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行为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二)特殊规定 1、混合销售行为 征税原则: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注意例外: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征税原则: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 3、兼营不同税目(税率)行为 征税原则: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五、营业税的优惠 1、起征点优惠 适用范围:纳税自然人(个人) 两个适用标准: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次营业额300-500元 2、减免优惠(如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纳税人兼营减税、免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减税、免税项目的营业额,减免营业税;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减免。 (二)建筑业 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建筑工程实行分包/转包的: 营业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付给分包/转包人的价款 自建自用房屋:不征营业税 自建房屋对外销售: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应纳营业税=计税价格×3%+销售额×5% 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3%) 自有资金贷款业务或金融经纪业等中介服务 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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