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险原则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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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1、诚信:诚实+守信 诚实:即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 守信(信用):任何一方当事人必须善意、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信原则:任何一项民事、商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订立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 3、最大诚信原则:源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非控制性:投保人如实告知 保险的专业性:附合合同,保险人如实告知 5、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告知 1、含义:狭义与广义之分 (1) 狭义告知:仅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订立前和订立时,将有关实质性重要事实互相据实申报和陈述;保险实务中的告知一般指狭义告知。 (2) 广义告知:除了订立合同时投保方需就保险标的的风险状态等有关事项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外,合同订立后在保险标的风险增加或事故发生时通知保险人。(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取广义告知之意) 2、投保人的告知 (1)立法形式 无限告知:又称客观告知。即法律对告知的内容不作具体规定,只要是事实上与保险标的危险状况相关的任何重要事实,都要告知保险人; (英美法系国家采用) 询问回答告知:指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中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 案例 李某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按保险公司要求体检,交纳保险费。后,李某因为药物性多器官功能损害,全身衰竭死亡。李某之妻提出给付保险金请求。 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李某患有牛皮癣,并且服用激素2年。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实情,投保时牛皮癣已经对保险事故构成重大影响,故,拒绝赔付保险金。 受益人不服,起诉于法院。 多方争论 受益人认为,被保险人按要求作了体检,投保书没有明示询问牛皮癣或皮肤病,所以投保人可以免除牛皮癣的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书中有关于“有无慢性疾病或自觉不适症状”,投保人对此告知“无”,已经构成不实告知,并且这一不实告知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所以,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拒付保险金。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有效。我国《保险法》采用询问告知的立法形式,因保险人没有询问而没有告知,不能认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书中没有明示牛皮癣这个疾病,投保人也检查过身体。故应该赔付保险金。 案例分析 本案参考结论 保险公司没有问及牛皮癣一病,所以,没有投保人相关的告知义务,因此导致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参考理论分析 本案涉及投保人告知义务之范围问题。 案例分析 我国采用的是询问回答主义。据此,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本案中,没有问及牛皮癣一病,所以,没有告知义务。如果因此导致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相关法规内容 我国《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告知内容(详见《保险法》第17条、28条、37条) 订立合同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17条) 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当危险情况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37条) 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变动时,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人;(28条) 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 案例 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 8月24日,龚某经同志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住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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