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查与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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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查与研究 结题论文 2014年4月2日 目 录 第1章 引 言 3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史 4 第3章 社会养老保险缺口的问题研究. 11 社会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问题研究 17 第5章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省际对比 25 社会养老保险国内外制度的对比 26 结论与评价 30 引言 养老保险制度是人类的一大创新,它通过制度安排来解决如何分散家庭风险使所有人老有所养的问题,体现了人类的进步和智慧。但是,世界运行了100多年、中国运行了50多年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进入21世纪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00多年前养老保险退推出时,其基本人口年龄结构较为稳定,即当时人口增长较为明显,老年人口的比例较低,人均寿命短期内不存在大幅度提高的趋势、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增长开始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的现象,人均寿命越来越长,退休后继续生活的时期不断被拉长,人口结构中老年人口的比重不断提高。因此原先以现收现付制养老模式为主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入不敷出的财务危机,养老保险制度隐含的债务包袱越来越大。 与最早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更加严峻,更为复杂。 首先,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分布对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了威胁。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是我国人口出生的高峰期,这部分人口目前开始步入老龄人口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有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强壮年的人口增长速度开始放缓。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人均寿命开始向发达国家不断靠近。以上种种因素使得中国社会的老龄化提前到来。 其次,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中国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是与原来的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的。随着体系的转轨,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相结合的体制如何与经济体制转轨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相一致,是目前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所必须回答的问题。因此,当前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转轨是与经济体制的转轨的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同时展开的,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难题。 为了探讨当前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我们特别选取当前最受关注的两个热点问题:养老金缺口和双轨制改革,来研究我国的养老保险现状。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轨迹、基本现状、未来前景,以了解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发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并探求其解决方法。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调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轨迹,了解养老保险产生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状况及社会影响。 剖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了解其优势与弊端,着重探求养老金“缺口”与制度的关系、养老保险双轨制这两个问题。 在制度层面,向内比较我国各省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对外比较中国与欧美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异同。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史 2.1改革开放以前(建国至 80 年代中期) 2.11创建阶段(1949—1957 年) 早在建国之初,1949年9月,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新》中的第23条,就提出了在企业中“逐步实现劳动保险制度”,这份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为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率全部由企业承担,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3%,其中的30%必须上缴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用于建立社会保险统筹基金,70%存在公司基层工会委员会。这样也就确定了社会保险费用在全国范围内的的统筹制度。 养老保险待遇规定如下:“当男性工人或者男性职员的年龄超60周岁的时候,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工龄要超过二十五年并且在本企业的工龄要超过5 年,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方可申请退休。退职后,要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其养老保险费,但是数额比例不能低于本人工资的50%,也不能高于本人工资的70%,付至死亡时止。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其一般工龄也要超过二十年,在本企业的劳动时间也不能短于5年,得享受本条甲款规定的养老保险费的待遇。” 最初,《劳保条例》只在超过100人的电信、邮政、航运、铁路、矿山等行业的企业内实施,覆盖范围比较狭窄。 1953年1月又颁布了《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此规定将养老保险数额与工龄挂钩,养老金替代率随工作年限,由50%—70%不等,这次修订使实施范围与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 2.12.发展与完善阶段(1958—1965 年) 195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工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规定规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的退休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退职条件,统一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的退休办法。 在待遇给付方面规定:工人、职员在本人退休的时候,由企业、机关按照下列标准一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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