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宪法学复习资料.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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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宪法学复习资料考研也可用来复习 宪法的基本理论 ③ 一、宪法的特征: ③ 二、宪法的分类: ③ 三、宪法的渊源: ③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④ 五、宪法与宪政 六、宪法的创制与修改: ④ 七、宪法解释 八、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 ⑤ 九、新中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⑥ 国家结构形式 ⑦ 选举制度 ⑨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国家机构 ? 政党制度 21 宪法复习提纲及重点提示 22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22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22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23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25 第四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 25 第五节 宪法规范 26 第六节 宪法解释 26 第七节 宪法监督制度 27 第八节 宪法实施的问题 28 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8 第一节 国体概述 28 第二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 29 第三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经济基础 29 第四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0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0 第一节 政体概述 30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30 第四章 选举制度 31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31 第二节 选举的民主程序 32 第三节 罢免制度 33 第五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3 第六章 特别行政区制度 33 第一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概述 34 第二节 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 34 第三节 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 35 第七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36 第一节 基本权利概述 36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36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39 第八章 国家机构 39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9 第二节 国家主席 41 第三节 国务院 41 第四节 中央军委 42 第五节 地方国家机构 42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3 宪法复习笔记 44 一、(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分实质意义的宪法和形式意义的宪法。实质意义的宪法:规定国家根本组织结构的法律规范。形式意义的宪法:其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f.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可组成调查委员会。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向中央提出弹劾案     g.制约是手段,配合是目的。配合的主要机制是行政会制度。 选举制度 一、概念: 1、选举:公民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法定的原则和形式,选出一定的公民担任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2、选举法:规定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法律规范总称。 3、选举制度: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沿革 1953年选举法:确认了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a.普遍性 b.平等性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d.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并用 e.候选人提名上主要采等额选举制 1979年选举法:a.将直选范围扩大到县级 b.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         c.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至少应有一名代表参加全国人大         d.将基层直选方式改为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         e.将原来规定按照选民的居住状况划分选取,改为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选区         f.若候选人提名过多,可进行预选         g.将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获得出席选民或代表半数以上选票始得当选,改为必须获得选区全体选民或选举单位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1982年修改:a.规定全国人大农村与城市代表人口数比例为8:1,省级为5:1,县级为4:1        b.将宣传候选人改为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c.补充规定,不足的名额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        d.地方各级人大在任期内调离或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1983年补充:除因反革命案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外,其余所有未被剥夺或停止行使政治权利的人均准予行使选举权。 1986年修改:a.规定乡镇选举委员会受上一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而非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        b.直选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即可当选。        c.关于代为投票,将原第35条修改为“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1995年修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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