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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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论文提纲 离婚是一个极为普遍而又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是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法律行为,不仅在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方面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而且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对家庭和社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离婚案件,一般约占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探讨离婚问题,对于调整、改革和巩固当事人的婚姻家庭关系,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正确贯彻实施新婚姻法,维护安定团结,促进四化建设,均有其重要意义。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三、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微观探究。 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纽带,没有家庭的和谐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所以说和谐家庭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家庭谈起。社会的迅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人们的婚恋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01年《婚姻法》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社会进步、法律完善的表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能够解决当前婚姻家庭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执行中发现该制度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加以修改和完善。本文试分析该项制度的现状和不足,指出其在规定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及数额等方面的立法缺陷,特别是对应否确定受害配偶可以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举证等问题提出建议。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三、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微观探究。 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论文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概述及其基本内容 ……………………4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 …………………………………………4 (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 ……………………………………4 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分析 …………………………5 (一)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宏观分析…………………………………………………5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微观探究………………………………………………6 三、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8 (一)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违法行为范围……8 (二)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取证方式……8 结语……………………………………………………………………………9 参考文献…………………………………………………………………6 浅谈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摘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修改后《婚姻法》离婚救济体系的重要的内容,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基本概述入手,分析了其在适用时间,适用范围,等方面的立法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关键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经济补偿请求权 立法完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概述及其基本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又称为离婚救济制度,通常指配偶一方违反婚姻义务,实施法定违法事由致婚姻关系破裂时,无过错配偶方或非主要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诉请损害赔偿的制度。①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有过错配偶一方因其违反法定的婚姻义务,损害了无过错或过错较小配偶一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或过错较小的配偶一方有权利在离婚诉讼时主张损害赔偿,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传统的婚姻法理论把离婚损害分为离因损害和离婚损害两种。离因损害,是指配偶一方实施了构成离婚原因的侵权行为时,他方可请求因侵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离婚损害与离因损害不同,不具备侵权行为的要件,离婚本身为构成损害赔偿原因。②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是一种典型的离因损害赔偿。离婚是由配偶一方违反法定婚姻义务,实施了法定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构成离婚原因之一的侵权行为,导致离婚结果的产生,另一方配偶可以主张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反之如果离婚原因不是法定侵权行为时,另一方就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 我国婚姻法所设置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损害赔偿,它是一项特殊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其发生在特定的民事主体之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主体的特殊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特定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配偶双方,一般的民事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没有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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