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培训(商务厅培训20120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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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知识培训 武汉海关关税处 2012.05 第一部分 税收概论 第二部分 审价 第三部分 原产地 第四部分 归类 第一部分 税收概论 进出口税收的内容 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 进出口环节税收征纳的主要法律依据 海关法 进出口关税条例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关税 定义:关税(CUSTOMS DUTIES)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 进口关税分类 (一)进口关税按种类 可分为正税、附加税 正税即按税则中的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 附加税是指国家由于特定需要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正税之外另外征收的一种进口税,一般具有临时性。 进口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我国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以反倾销税为主。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X反倾销税率 (2)从量税 以货物和物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的应征税额作为税率征收的关税。 公式: 从量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目前我国征收从量税的商品: 原油、啤酒、胶卷、冻鸡等 (3)复合税(或混合税) 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者之和作为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目前我国征收复合税的商品:录象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商品 (4)滑准税 定义: 是指在海关税则中,预先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定若干不同的税率,然后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口税率的一种关税。 出口关税 定义:一国海关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征收出口关税的目的:限制、调控某些商品(如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过度、无序出口 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代征税: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一)增值税 定义 :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征纳: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缴纳期限(15天)、起征点(50元)与关税相同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自1994年全面推行增值税制,我国增值税按照中性、简便、规范的原则。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货物,提供加工、修理装配劳务的),低税率为13%。 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额=组成价格X增值税率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注意:征收附加税的,附加税应作为关税税额计入组成计税价格) (二)消费税 定义: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缴纳期限、起征点与关税相同.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分4种类型共14类商品) (1)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档手表等。 (3)高耗能的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卷烟 我国消费税实行从价、从量的方法计征 (1)从价消费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2)从量消费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消费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税率的适用 2012年进口税则分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不同关税税率的适用 (1)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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