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物证的提取与送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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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物证的提取与送检.ppt

物证的提取与送检 物证及物证分析的概念和作用 物证分析具有重要作用: 物证提取与送检中存在的问题 物证提取的程序不完全合法; 现场勘查中物证的提取应遵循的法律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察检验规则》 《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规则》 如:“现场勘察时勘察人员必须邀请见证人”,“对于现场提取的各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一律应详细填写提取物品清单,并请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 物证提取与送检中存在的问题 物证的提取与包装不合乎规范;危害性表现为:容易造成检材的相互污染;易引入其它人为环节,形成案中案;失去证据的法庭效力。 送检人所持委托鉴定手续不全;“受理案件的范围应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送检人不了解案情。 物证的移交去向不明确。 物证的搜寻和发现 一、常见生活用品的提取 如鞋袜、手套、烟头、纽扣、火柴、纸张等。首先要进行拍照固定,详细记录提取情况,然后放入纸制物证袋或塑料袋中保存。(有追踪条件的,要注意嗅源的保护) 二、纺织物检材的提取 ??????? (交通肇事、盗窃、强奸、纵火、爆炸、凶杀等案件现场多有存在) 线、绳类:注意保护线绳的断头、接口和结扣处情况。 纺织品类:注意纺织物上口袋、袖口、裤脚处残存物的提取以及附加斑痕的保护(油痕、漆痕、血迹)。 纤维类:应用镊子夹取或用胶纸粘取后贴于洁净玻璃上,不能对折,再放入物证袋中保存。 三、油漆、涂料、油脂斑痕或金属残渣的提取 1、首先在痕迹检验的基础上确定取样部位。 2、不能只取表层漆,应将包括腻子和底漆在内的所有漆层均匀取下。 3、应用洁净的刀片刮取,放入标准物证袋或玻璃瓶中保存,拍照并记录物证的来源位置,并注意提取空白样本检材。 七、中毒或投毒案件中检材的提取 对口服中毒的患者,首先采取全部呕吐物,若经洗胃抢救,则要收集第一次的洗胃液。若需采血化验,则需血20毫升。 对中毒者或中毒死亡者吃剩的食物和药片、药渣及怀疑有毒的食物等都应采取,要特别注意采取现场周围可疑的药瓶、针管和针头等。 中毒或投毒案件中检材的提取 对口服中毒死亡者进行解剖时,首先采取胃及胃内容全部,还要取肝300克(不足300克者全取),血200—300毫升。对可疑为注射药物中毒死亡者,除采取上述所有检材外,还应特别注意采取注射针眼部位的组织和距针眼较远部位的组织2—3处。对怀疑为氰化物、一氧化碳、亚硝酸盐中毒死亡者,要特别注意采取心血。 中毒或投毒案件中检材的提取 采取检材要具有代表性,如采取粮食、面粉等固体材料时,一般要以上、下、左、右、中分别各取。 对于埋葬多年的尸体要开棺采取化验时,主要是采取胃、肝区的腐土和脑壳内的残渣。此外还需同时采取尸体其它部位、棺木各个部位以及棺外周围土壤作对照检验用。 中毒或投毒案件中检材的提取 上述检材均需用标准的封口塑料瓶或物证袋盛装;其中对于易挥发的乙醇、甲醇、一氧化碳、天然气等中毒案件,要提取血液或死者心血,用注射器提取,不留空隙,密封之后,贴上标签送检。 注意提取嫌疑人的衣物。 八、爆炸案件中爆炸残留物的提取 爆炸案件中爆炸残留物的提取 爆炸尘土检材的提取,要以炸点为中心分段提取,同时提取空白检材。 尽可能多的收集爆炸残留物,综合分析。 物证的送检 物证的送检既委托鉴定的过程,是物证分析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因为侦察员即使具有物证检验的知识技能,也无权出具鉴定书,结论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法证科学标准化、规范化 ——从刑事技术走向法庭科学 标准化概述 所谓标准化,即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务或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活动过程。标准化不是孤立的事务,而是一项活动过程,包括制定标准,贯彻标准,进而修订标准,又实施标准,如此反复循环,使标准化水平一步步提高。 法庭科学的标准化、规范化 标准化具有法律性; 发达国家具有先进的生产力,因此在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实际上是技术立法。 For example :对于交通事故中酒精的检验,美国明确规定,首先每100ml血液中不超过0.1mg酒精才允许开车,否则将受到处罚。其次,检验酒精的技术方法是法定的,用此方法取得的数据,哪一个法庭都得承认,否则结果无效。第三,检验酒精的技术人员,要通过政府考试,取得执照,否则结果无效。 所谓“质量控制”,就是一种管理手段,是一种体系。包括质量体系职责、质量体系文件、质量保证活动、鉴定能力测试、参与外间鉴定能力测试计划、出庭监察计划、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认可委员会的周年认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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