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一篇文章通杀填制凭证误区-财会人看过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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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一篇文章通杀填制凭证误区财会人看过来

提醒

财会人,在填制凭证的过程中,你有哪些自己都没注意到的误

区,一起来对照下吧!

填制凭证的坏毛病

1、根据单据种类做账

典型表现:凡是餐饮票都计入业务招待费。做账时应该按业务的

性质来确定成本费用的归集科目,而不是根据单据的种类来确定会

计科目。如餐饮票可能是业务招待费,也可能是职工福利。

2、不闻不问,埋头做账

典型表现:拿到原始票据,也不问清票据所代表经济业务事项的

来龙去脉就做账。

3、凭证摘要写得太清楚

典型表现:无税务风险意识,摘要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某些时候,凭证摘要应该写得象雾象云又象风,否则就会象沐浴

阳光温暖的冰块,全然忘了自身在逐渐地消融,最终化为一缕空

气。

4、凭证摘要写得不清楚

典型表现:摘要要素不齐、含糊不清,有时连最基本的时间、人

物、事项都不写。如“报销费用”。

危害:摘要写得不清楚,不利于日后查账,更不利于分析取数。

例如:销售部门报销展会费用时,摘要只是写“销售部报销展会费

用”,如果销售部对费用支出有疑问时,财务只得将报销凭证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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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与销售部对账,如果在摘要写得很清楚(如:龙逸凡报销

2013XX展会费用),则仅看摘要就可核对,避免无谓的劳动。又

如:支付货款时,摘要只写“支付货款”,则不知道是为生产支付

的货款还是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货款,手工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就

无从判断。

5、将不同事项登在同一张凭证

6、按报销单合计金额入帐,不按部门拆分!

7、将多笔金额合并成一笔

典型表现:将多笔现金或银行存款合并成一笔记账。

什么?这个也算坏毛病。是的,尽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

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

证,但这是理论上的,实际工作中不可以,除非你想通过无尽的查

账、对账来消磨你漫长的人生。

8、金额错误时调整分录仅按差额调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如果在填制记账

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

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

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是的,理论上是可以这样,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会发现这会给日

后查账时带来无谓的烦恼。

凭证填制的实战技巧

1、摘要根据实际情况该详细的详细,该模糊的模糊的。

2、某些凭证应从中间科目过账,以便查账、统计。如现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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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也从“应收账款”过一下;发放工资或福利,通过“应付职工

薪酬”过一下。

3、错误凭证调整或冲销应在原始凭证备注说明。

4、替票问题的处理

填制凭证的误区

误区1: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什么是白条?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

明(或收发证明)。很多财务人员认为所有的白条是不可以入账的。

其实并不是这样,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

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发票。如:

①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

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②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③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⑤丧葬费;

⑥死亡赔偿;

⑦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可根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

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

作为记账的依据。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翻阅《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

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误区2:收谁的钱挂谁的账(向谁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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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是收谁的钱挂谁的账,但也有例外,如委托代收、

委托代付的情况,这时就不能收谁的钱挂谁的账。故,填制凭证时

一定要问清楚业务事项。

误区3:收据不能做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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