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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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的行政部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资产购置

第6条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的行政部负责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情况、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

第7条每年年底行政部向各资产使用部门下发《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1),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综合管理中心。

第8条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附件2),经行政总监审核后,提交财务主管、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第9条制定购置计划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

(2)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10条综合管理中心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11条预算外固定资产临时购置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附件3),经行政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还应当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和相关费用。购置申请批准后由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3章资产的验收、登记与领用

第12条行政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4)。

第13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行政人员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2.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4.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

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14条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负责建立固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综合管理中心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使用年限、折旧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第15条为了汇总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使固定资产卡片适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要求,行政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附件5),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序时核算,每月结出余额。

第4章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6条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明细表;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7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第18条财务部负责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并按财务制度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

第19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并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附件6)上签字确认。

第20条行政部提交维修经费付款申请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预算外修理费用支出时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

第5章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21条每月行政部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报废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附件7),经行政总监审核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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