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服装市场物业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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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服装市场物业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服装市场的物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服装市场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服装市场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市场物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市场物业管理单位职责

第五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二)负责市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三)督促市场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五)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相关服务,包括经营指导、信息发布、物流配送等;

(六)负责市场经营者的进场、退场手续办理;

(七)处理市场内的消费纠纷和投诉;

(八)其他与市场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市场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第七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确保市场安全。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职责

第八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二)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

(三)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四)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

(五)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不得占道经营;

(六)保持经营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七)按照规定缴纳市场管理费;

(八)接受市场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九)其他与市场经营相关的规定。

第九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

第十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为消费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窗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二)提供消费指南,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三)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服务。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消费者在市场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要求市场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真实信息。

第十四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市场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五章罚则

第十五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市场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城市服装市场物业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服装市场的物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服装市场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服装市场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市场物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市场物业管理单位职责

第五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二)负责市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三)督促市场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五)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相关服务,包括经营指导、信息发布、物流配送等;

(六)负责市场经营者的进场、退场手续办理;

(七)处理市场内的消费纠纷和投诉;

(八)其他与市场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市场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第七条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确保市场安全。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职责

第八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二)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

(三)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四)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

(五)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不得占道经营;

(六)保持经营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七)按照规定缴纳市场管理费;

(八)接受市场物业管理单位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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