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量化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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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工作评价

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

进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人

员,以及学校二级单位(含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署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方可计

算科研工作量。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见

表1)。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按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计

算,时间采用按月分段累计的办法。

表1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

序号技术职务年分值

1教授及相应正高级职称人员80

2副教授及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40

3讲师及相应中级职称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但未定职20

-1-

称人员

助教及相应初级职称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但未定职

410

称人员

说明:(1)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职科研工作的人员,

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500%;

(2)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含实训指导教师),科研

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100%;(3)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党政(含教辅和辅导员)管理工作的人员,

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50%。

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以学校人事管理

部门发布的校内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要求为准,其科研

工作量量化计分办法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标准及计分办法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及分类

一、著作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编著(含

个人作品集)、教材、译著、科普等著作。

1.A类著作:国家党政机关、部委审定的国家级规划著作。

2.B类著作:专著、科普。

3.C类著作:编著、教材、译著。

二、论文类(或作品类):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含电子刊

-2-

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作品);被政府有关部门、学会、协会入

选(采用、收藏、展览)的论文(作品)或专业文摘刊物;全国

学术性报刊上发表的学术性文章;被政府有关部门批示或采纳的

研究咨询报告作品。

1.A类论文类(或作品类)(权威期刊)

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中文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版)目录中,国家部委、中

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全国性专业学会(不

含分会、研究会、协会)、“985工程”高校主办的本专业相关

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在核心期刊或在国外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被

《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全文收

录的。

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CHINA

DAILY等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其他刊物发表并被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或研究咨询报告:党和国家领导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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