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
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
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资产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1034号
(共一册,第一册)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I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232020077202400167
合同编号:
2024-0018
报告类型: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1034号
报告名称: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可收回金额之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26,726,922.21元
评估报告日:
2024年04月22日
评估机构名称: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刘云飞
毛邱祺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会员编号(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II
目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
二、评估目的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 9
五、评估基准日 10
六、评估依据 10
七、评估方法 1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5
九、评估假设 15
十、评估结论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1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2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工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
七、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