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三无产品的收割机,不合格,要求退货判决书.pdfVIP

出售三无产品的收割机,不合格,要求退货判决书.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出售三无产品的收割机,不合格,要求退货判决书

原告观点

原告XXXXX诉称,原告XXXXX于20XX年8月份购买玉米收割机

一台,销售商是被告开封XXXX有限公司,制造商是被告久保田XXXX

(苏州)有限公司。玉米收割机收割时不能使用,经联系销售商维修

后仍不能使用,20XX年销售商补偿原告XXXXX经济损失30000元。

20XX年玉米收割机收割时仍然不能使用,销售商维修后依然不能使

用,原告XXXXX提出退货,至今无果。综上,被告出售的的玉米收割

机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给原告XXXXX造成了损失,故原告XXXXX提起诉

讼,要求被告退回全部货款XX0000元整,赔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

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0元,鉴定费28000元及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观点

被告开封XXXX有限公司辩称,1.原告XXXXX要求退货的诉讼请

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涉案收割机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退一步讲,即便是原告XXXXX所述零部件存在一定质量

问题,因都是“易损件”,不是收割机主要部件或系统。根据《XXXX

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三包有效期内或农

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农机产品因本规定第二十

九条规定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后,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农机用户可

以选择换货,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换货后仍然出现相同质量问题

的,农机用户可以选择退货,由销售者负责免费退货。2.原告XXXXX

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应当得到支

持。原告XXXXX诉称连续不停24小时工作根本不可能。首先,收割

机说明书要求下雨天或潮湿的情况下收割容易造成割台堵塞,再者,

下雨后几天内田地内湿滑泥泞,也无法收割,20XX年、20XX年开封

地区在玉米收割季节均有不同程度的雨天天气。其次,原告XXXXX主

张的收割面积和时间,不可能实现。第三、本案案由应是买卖合同纠

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第四、本案中,

原告XXXXX即主张侵权之诉,又主张合同违约之诉,不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原、被告在20XX年已经达成协议就该机器已经了结。综上所述,

应依法驳回原告XXXXX的诉讼请求。

被告久保田XXXX(苏州)有限公司辩称,1.原告XXXXX于20XX

年8月份购买的“4YZ-3(PRO106Y)”玉米收获机是经过检验合格出

厂的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2.原告XXXXX主张涉案收获机收割时不

能使用不符合事实。涉案收获机并非不能使用,而是原告XXXXX在使

用中存在割台缠草、保持器损坏等故障造成作业时间缩短,同时,原

告XXXXX违反操作手册的要求,在作物含水量大、或者作物被雨水或

露水打湿的状况下收割,导致缠草。3.原告XXXXX与被告开封XXXX

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今后原告XXXXX不得以任何理由

再向被告开封XXXX有限公司索要赔偿。原告XXXXX此次提出退回全

部货款、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违反该合同约定。4.涉案收获机的

三包服务手册中对包退包换有明确的要求,涉案收获机并不符合退货

换货的要求,亦不符合《XXXX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

关于退货的规定,原告XXXXX要求退还全部货款的请求没有任何事实

和法律依据。

案件事实

经审理查明,20XX年8月22日,原告XXXXX与被告开封XXXX

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书载明:“甲方开封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乙方愿从甲方购PR0106Y型

玉米收割机一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该车配置为加装抓皮机;2、

该车价格为XX0000元/台(大写壹拾肆万元整);3、乙方预付给甲

方购机款30000元,其余货款乙方提货时一次付清。……”合同签订

后,原告XXXXX向被告开封XXXX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XX0000元,被

告开封XXXX有限公司向原告XXXXX交付了一台加装了5YPJ-8型玉米

剥皮机的久保田牌4YZ-3(PR0106Y)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并出具

了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的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及发票。该4YZ-3自走

式玉米收获机系被告久保田XXXX(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使用说明

书中载明,其功能只是玉米收割,不能进行果穗剥皮;“请勿将本产

品用于其他作业或对其进行改造”。加装的5YPJ-8型玉米剥皮机系

由山东省菏泽市天艺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

文档评论(0)

177****7360 + 关注
官方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宁夏三科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宁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640500MABW4P8P1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