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西工程4#地模板垮塌事故调查报告.docVIP

北京西西工程4#地模板垮塌事故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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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西工程4#地高大厅堂顶板模板支架垮塌事故技术安全调查报告

2005年9月5日晚10时10分左右,北京西西工程4#地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在浇注接近完成时发生整体垮塌,酿成死亡8人、伤21人的特大伤亡事故。

由于时间紧迫,不可能进行包括杆配件送检、对周边比邻结构和地下一层顶板受损情况勘察以及各有关引发因素细项的更为详尽的分析。若发现新的证据,将对本报告及时进行补充分析。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情况简述

北京西西工程4#地项目2#组团中部9~11轴(宽2×8.4m)和B~E轴(总长25.2m)是处于地上1~5层、总高21.8m的高大厅堂,顶板为支于四周框架梁上的预应力现浇空心楼板(厚550mm,板内预埋φ400mm,长500mm的GBF管),南侧边梁KL17截面850mm×950mm、北侧边梁KL22截面1000mm×1300mm,东西两侧边梁K27和K30均为600mm×600mm?。顶板面积为423.36m2,混凝土总量198.6m3。

混凝土采用混凝土输送泵和两台布料机浇注。两台布料机分别置于9轴外(南面)靠近东西两侧边梁处,在北端布料杆达不到处用溜槽。由于对施工安排因素的考虑,在大厅的三面临跨楼盖均未浇注混凝土的情况下,确定先浇注位于其内的中厅楼盖混凝土。

浇注从9月5日下午5时开始,至晚上10时10分左右,从顶板的中偏西南部分突然发生谷陷式垮塌。据现场人员描述:当时看到楼板形成V形下折情况,支架立杆多波弯曲并迅即扭转,随即9~11/B~E轴间的整个预应力空心顶板连同布料机一起垮塌下来,砸落在地下一层顶板上,整个过程只延续了数秒钟。落下的混凝土、钢筋、模板和支架绞缠在一起,形成厚0.5~2m的堆积。事故发生后,相邻8~9/B~D轴跨的模板、钢筋向中厅下陷,粗大的梁筋从圆形柱子中被拉出1m左右,地下一层顶板局部严重破坏、下沉,其下支架严重变形、歪斜。西南角7~8/B~C轴间支架基本未遭破坏。

二、引发事故的技术安全因素分析

在模板支架坍塌后,事故现场支架与钢筋、模板、混凝土胶合在一起,无法辨认测量,且为了抢险需要而被切割并运走,现场已受破坏使对被破坏的架体检查难以进行,但从其施工安排中得知,其施工是连同周边邻跨一起考虑的,支架也是一起搭设起来的,因此参照其相邻支架搭设质量及厅堂边部残留的支架搭设情况,结合所搜集到的实物证据、技术资料和询问调查作出以下技术情况分析和判定:

调查组认为,在引发事故的原因中,技术安全因素有以下4个方面:⑴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未经审定就进行搭设;⑵报审的模板支架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存在严重问题;⑶缺乏严格的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⑷存在严重的支架材料质量问题。

(一)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进行搭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㈢模板工程?㈤脚手架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条例》第十四条还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㈢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办法》第六条㈢规定:“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该分项工程属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工程。但施工单位没有执行上述法规规定,在施工单位编制出模板支架施工方案第一稿后,既未组织专家组论证,也未送施工单位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就开始安排施工队搭设。监理单位发现后未能制止搭设。在报送第2稿时,支架已搭设完毕。事故发生后提交本调查组审查的“9~11/B~E轴扣件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为送审第三稿,施工单位审核栏盖的是西西工程4#地项目经理部的章(属不允许的同级审批情况),审批日期是2005年7月19日,签字人为杨国俊,未见总监理工程师的正式签字。上述情况表明:

1、违反上述法规规定,没有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就开始实施搭设,并在报送二稿时已搭设完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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