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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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试行)的通知

通知

为加强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各级各部门的

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特制定本通知。

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职责分工

1.教育部门:

1.1负责制定和调整民办学校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1.2对民办学校进行审核备案,保障教育质量标准;

1.3监督民办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合规合法;

1.4组织开展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

出整改建议。

2.地方政府:

2.1负责对民办学校所属地区的规划和布局,确保合理分布;

2.2组织对民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

2.3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为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

障。

3.其他相关部门:

3.1财政部门负责民办学校的财务审计和资金拨付;

3.2建设部门负责民办学校的建筑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

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民办学校教师的招聘、评

价和培训;

3.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民办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管。

二、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1.制定民办学校管理法规,明确各项规定和要求;

2.健全民办学校的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3.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的监管,加强考核评估;

5.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支持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行监管。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

充;

2.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配合监管工作,

确保教育质量和校园安全。

请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教育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的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试行),提高教育质量

和学校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相关内容。

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职责分工的细化

1.教育部门

1.1对民办学校的备案进行审核,并制定详细的审核标准和

程序;

1.2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监督,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及

校园环境安全检查;

1.3完善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履行教育教学

管理职责;

1.4加强对民办学校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合法合规。

2.地方政府

2.1制定并落实民办学校发展整体规划,确保全市范围内民

办学校的布局合理;

2.2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民办学校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提

供政策支持;

2.3负责对民办学校的在线和离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监督和

管理;

2.4加强与民办学校的沟通和协作,解决学校遇到的困难和

问题。

3.其他相关部门

3.1财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

资金使用透明、合法、规范;

3.2建设部门负责民办学校的建筑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加

强对校舍和设施的检查与维护;

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资格的审

核和管理,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

3.4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管和指导,

营造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完善日常监管制度的具体举措

1.制定民办学校管理法规和操作规程,明确学校的管理要求和

标准;

2.完善和强化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管理组织

和职责体系;

3.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检查,增设专门的巡查督导团队,

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的监管,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和考核

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5.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平台,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端等方式,让

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教育质量;

6.支持民办学校自行建立监督机制,创建学校发展规划和质量

保障体系。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

充;

2.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按照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积极配合

监管工作;

3.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办学校

的管理和发展;

4.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提供必要的培训与帮助。

通过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

度(试行),我们有信心提高民办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为广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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