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通用3篇).docxVIP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通用3篇).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通用3篇)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通用3篇)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篇1

如何识别承揽和雇用关系

承揽与雇用关系活动在众多领域广泛存在。特殊是公司、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离不开承揽与雇用。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是按承揽关系来进行赔偿,还是按雇用关系来赔偿,是案件争辩的焦点和难点。

例如,某A建筑公司将其路面硬化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甲某,甲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于是甲某起诉A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全部损失。那么,甲与A公司之间在本案中毕竟是雇用关系,还承揽关系就大有区分,假如是承揽关系,一般状况下A公司就不需要担当责任,假如是雇用关系,A公司就需要担当责任,由此可见,弄清承揽与雇用关系的区分显得特别重要。

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肯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受雇用人接受雇用人供应的劳务并按商定给会酬劳的权利义务关系。受雇用人在从事雇用活动中患病损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规定,雇主应当担当赔偿责任,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酬劳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承揽人(包括承揽人雇用的劳动者)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不担当责任。

雇用关系中,雇主和受雇用人之间的关系的不公平的,有主从之分;而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公平的,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承揽关系中承揽的事项更具有特别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并且设备的附加值较高,蕴涵肯定的技术成份。为此《民法典》规定承揽一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相类似的工作。同时,承揽事项的完成具有肯定的依附性,未经定作人同意,其承揽事项不得转交他人完成;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还具有独立性,与定作人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监督管理关系,工作中的风险也由承揽人自己担当。为此,依据经济规律及法律权利与义务相全都的原则,承揽关系中的酬劳就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酬劳,其酬劳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含有技术成份的价值,工作设备的价值以及肯定的利润成份,该酬劳在价值上与买卖关系的商品价格相类似,承揽者享有了肯定的额外利益。正由于其酬劳里面含有利润成份,所以承揽人在工作中的风险要自行担当。

雇用关系所以从事的事项范围比较广,比较粗杂,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劳务活动,活动技术含量比较低,设备只是一般的劳动工具,受雇用人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其酬劳成份也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价值。由于雇主利用了受雇用人的劳动,扩大了其经营活动,从而享有了更大范围的利益,并且雇主一般较受雇用人更具有经济实力。依据权利义务相全都原则,法律规定了雇主应担当受雇人在工作中的风险责任,这也是从社会稳定与安全考虑,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为了削减工作中的风险,发挥出受雇人的劳动价值,雇主就必需行使监督管理权,监督管理权既是雇主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

在实践中区分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首先看合同的商定,当事人有商定的依其商定;其次,没有商定的就要看其工作有无特别性,是否需要特别的工具和设备,工作的完成和人身是否具有依附性;再次,看酬劳是否含有额外利润;以及看是否存在管理和掌握的关系。雇用关系中,雇用人员什么时候上班、下班,如何操作一般要受雇主的指示和掌握,雇用过程中,雇主不但监督劳动成果,也监督管理劳动过程,这种监督、管理、掌握权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并可随时行使,且马上产生效力,受雇人必需听从。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一般不对承揽人的详细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掌握,承揽人只是根据定作人的事先指示而进行工作。承揽关系重视的是商定的工作成果,而不是详细过程。当然,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也有监督的权利,但这种监督仅仅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监督,即监督承揽人是否按事先的商定进行工作,这种监督内容来源于合同的商定。

酬劳的支付方式也是区分承揽与雇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能凭酬劳的支付方式来打算是承揽还是雇用,由于在雇用活动中大部分是按日计酬,但为了提高劳动效率,鼓舞多劳动多得,也有按件计酬的,在承揽关系中,有时工作成果难以量化,按日计酬的也存在。按件计酬和按日计酬只是一种人为的计算方式,量化工作成果的方法,不能打算大事的性质。

律师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一方面是与大家沟通,相互学习;另一方面旨在阐明雇用与承揽的微妙性与简单性,在理论层面众说纷纭,在实践中各有不同的处理看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不管理有多简单,都可事先在合同中进行商定,将简单问题简洁化,

文档评论(0)

131****103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