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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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农药验收规则》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标委2023年农药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

司主持商品农药验收规则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二)标准起草单位

本文件的起草单位为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

公司等。

(三)编写人员与分工

标准修订过程主要由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参与资料收集、文本完成、市场调研、数据处理等工作。

表1主要起草人员信息及任务分工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特长

分工

(四)主要制作过程

接到标准修订的任务后,起草单位查阅了《GB3796-2018农药包装通则》、《GB4838-2018农药乳油包装》、《GB20813-2006农药产品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了解了各农药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在采用《GB/T1604-1995商品农药验收规

则》时的问题,提出工作方案初步建议,进入标准起草阶段。

2023年4月,在安徽省安庆市召开了标准制定工作方案会。会上,起草单位调查了各企业对商品农药验收规则标准的使用情况,和与会代表们就现行国家标准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主要沟通了商品农药验收规则的主要关注点,以及现行标准《GB/T1604-1995商品农药验收规则》的主要问题,达成初步共识,

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了各自的分工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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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月,开展商品农药验收规则国家标准修订的编制工作。首先,认真研读国家各有关管理办法,然后根据其要求对商品农药验收规则进行补充完

善,草拟标准文本。

2023年9月底,确定商品农药验收的主要内容,编写《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国家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2023年10月,将《商品农药验收规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至150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包括生产企业80家,经销单位30家,质检单位20家,研究

单位10家,标准使用单位5家,大专院校5家,进入标准征求意见阶段。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

(一)标准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注重标准的通用性、适用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标准既保持技术上

的先进性,又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

标准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与同体系标准和相关的各种基础标准以及配套使用的基

础标准等相关标准相衔接,遵循政策和协调统一性原则。

本文件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GB/T1.1-2020的规定编写,力求做到技术内容的叙述正确无误;文字表达准确、简明、易懂;标准的构成严谨合理;内容编排、

层次划分等符合逻辑与规定。

(二)标准编制的依据

本文件编制参考了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公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以及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

本文件依据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规范性引用文件有:

GB3796农药包装通则。

(三)标准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对于商品的验收,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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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是做好商品保管保养的基础。商品的验收工作是做好商品保管保养和使用的基础。商品经过长途运输、装卸搬运后,包装标志容易损坏、散失,没有包装的商品更容易发生变化。这些情况都将影响到商品的保管。所以,只有在商品入库时,将商品实际状况搞清楚,判明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供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数量上是否与供货单位附来的凭证相符,才能分类按品种、规格分别进行堆码分区存放,才能针对商品的实际情况,采取

相应的措施对商品进行保管保养。

2)验收记录是仓库提出退货、换货和索赔的依据。商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商品数量不足,或发现规格不符,或质量不合格时,仓库检验人员做出详细的验收记录,由业务主管部门向供货单位提出退货、换货或向承运责任方提出索赔等要求。倘若商品入库时未进行严格的验收,或没有做出严格的验收记录,而在保管过程中,甚至在发货时才发现问题,就会使责任不分,丧失理赔权,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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