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家社协同育人讲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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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家长朋友们:

下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能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克服困难准时参加这次一起商讨家校合作问题,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谢谢大家对我们教育工作的支持!

今天的教育是人灵魂的教育,而并不是传统的知识和认知的积累。我们不只教给孩子一些知识,我们不能只重视文化学习,更应该给予人的培养,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教会人战胜自我,使每个孩子天天有进步,逐渐向更优秀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社会发展到今天,教育已经不只是学校的任务,家庭、学校、社会必须融为一体。从孩子自身发展也罢,从学校教育的需要也好,我们都需要家庭的紧密配合,需要家长的帮助。

希望通过此次探讨,各位家长能够经常和学校取得联系,经常来了解孩子的情况,经常和老师和其他家长研究探讨,科学教育帮助孩子的方法,消除家长们在家庭教育中的无力感,大家一定要消除轻视家庭教育的心里,克服为难情绪,认真的探讨家校合作的最佳途径,希望我们能够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将教育做到极致,让您的孩子都能赢在起跑线上!今天我将从两个方面进行培训。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法律法规要点须知

“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那为什么说“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最好的教育是父母与孩子一起成长。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父母的自我修行。父母的言行真的决定了孩子的态度。你认真做事的样子就是孩子的榜样,也是孩子心中最美丽的风景。作为父母,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教育孩子的行为,要跟孩子平等地交流,而不是强迫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孩子不想做的事情。智慧的父母是行不言之教,严于修身为孩子做榜样,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父母及监护人家庭教育“一要七不要”。

1.要在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基础上认识孩子帮助孩子。

家长应了解孩子每个时期的身心特征,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与众不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家长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孩子身心健康永远排在第一位,家长要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的教育责任和学校教育工作既有协同,又有分工。《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家长要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对孩子的学业要求切勿不切实际的高期待高控制高压力。

2.不要使用“棍棒教育”

“棍棒教育”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有打骂、关禁闭、限制人身自由、强迫过度劳动等虐待、损害身心健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反家庭暴力法》: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3.不要疏离亲子关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父母应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父母要共同参与,发挥双方的作用。父母如果不得已离家外出,要找“代家长”。《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招护,并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子女所在学校。没有了家庭安全和依恋的孩子,会给孩子的幸福感受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4.不要激化亲子矛盾。

青春期的孩子寻求“成人感”,情绪波动较大,不易控制。家长在教育过程中要和孩子平等对话,接纳理解孩子青春期的表达。如果发生冲突,家长在应激情况下要学会服软、冷处理、不可进一步刺激孩子,导致孩子作出过激行为伤害自己。

5.不要让孩子学生安全失去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家长应当为孩子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配合学校,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不要让孩子遭受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家长应关注孩子精神状况,对网络上的“自杀群”、“蓝鲸游戏”,网络沉溺现象、校园欺凌行为要主动和学校沟通,让孩子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同年龄段欺凌行为有处罚条文。

7.不要在孩子可能出现意外时拖延帮助、拖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未成年人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的,家长和学生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孩子和家庭成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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