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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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推荐度: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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