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卫生院重大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详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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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13 页 医院卫生院重大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详细版) 目录 TOC \o 1-2 \h \u 24857 1011医院卫生院重大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详细版) 1 2873 2.适用范围:全院 1 11716 4.内容: 2 7631 4.1.1重大传染病疫情: 2 22362 4.2.1组织架构: 3 7081 4.2.2职责: 4 4637 4.3.3科主任/护士长 11 25102 4.3.4紧急通知: 11 8192 4.3.5救援: 12 17867 4.3.6上报:公共卫生科及时将事件上报疾控中心。 12 15034 5.相关文件: 1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2.适用范围:全院 3.定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地震、车祸、火灾、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内容: 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4.1.1重大传染病疫情: 4.1.1.1出现鼠疫和肺炭疽首发病例以及霍乱的爆发流行; 4.1.1.2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多例死亡; 4.1.1.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如心因性反应、群体性急性出血热综合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急性腹泻综合征、急性黄疸综合征和其他不明原因疾病); 4.1.1.4新出现的传染病; 4.1.1.5各种自然灾害过程中及发生后疾病的爆发流行。 4.1.2因地震、车祸、火灾、爆炸等造成突发大量伤员时。 4.1.3其他突发事件: 4.1.3.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爆发; 4.1.3.2重大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4.1.3.3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农药、鼠药或其他化学毒品引起的中毒事件; 4.1.3.4重大的群体性医院感染; 4.1.3.5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4.1.3.6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4.1.3.7其他非常规性公共卫生事件。 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架构及职责: 4.2.1组织架构: 4.2.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2.1.1.1组长:由院长担任。 4.2.1.1.2副组长:由分管业务院长担任。 4.2.1.1.3成员:由应急办、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保卫科、药剂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4.2.1.1.4成立救治专家组,下设传染病专家组、食物中毒专家组、创伤救治专家组及理化因素事件专家组。 4.2.1.1.5成立临床应急抢救小组,由各相关临床科室负责急会诊的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4.2.1.1.5.1传染病应急抢救小组: 4.2.1.1.5.1.1组长:感染性疾病科负责人或同专业最高级别专家 4.2.1.1.5.1.2成员: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肾内科、公共卫生科。 4.2.1.1.5.2食物中毒应急抢救小组: 4.2.1.1.5.2.1组长:消化内科负责人或同专业最高级别专家 4.2.1.1.5.2.2成员: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肾内科。 4.2.1.1.5.3创伤应急抢救小组: 4.2.1.1.5.3.1组长:创伤骨科负责人或同专业最高级别专家 4.2.1.1.5.3.2成员:神经外科、肝胆外科、普外科、骨科、胸外科、烧伤科、耳鼻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眼科。 4.2.1.1.5.4理化因素事件应急抢救小组: 4.2.1.1.5.4.1组长:急诊科负责人或同专业最高级别专家 4.2.1.1.5.4.2成员: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烧伤科、皮肤科、放射科、心内科、肾内科。 4.2.2职责: 4.2.2.1领导小组: 4.2.2.1.1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2.1.2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及时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4.2.2.1.3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指挥应急救援,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4.2.2.1.4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做好突发事件伤员或病员的救治处理和指挥、协调、善后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部门的问题。 4.2.2.1.5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队伍的技术培训和现场演练。 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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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往昔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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