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主要街道环卫作业管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VIP

城区主要街道环卫作业管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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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2023年城区重要街道环卫作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AZFCG2023-163号 采购人:广安市市政环卫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的委托,现就“2023年城区重要街道环卫作业管理项目”诚邀广安市城区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城区重要街道保洁作业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GAZFCG2023-163号 3.采购内容:一标段:A区(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下同) 二标段:B区 三标段:C区 二、竞标人资格 1、具有在广安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及上; 2、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清洁服务内容。 三、提交竞标文献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6日15:00-15:30提交报价文献;15: 四、提交竞标文献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广安市政府大楼4楼400室) 五、招标文献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时请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 六、招标文献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 地点: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政府大楼4楼410室) 招标文献工本费:每标段200元/份。采购文献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七、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料 联 系 人:张 敏、李洪波(招标征询) 邮 编:638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汝强 (技术征询) 开户名称:广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广安市营业部 银行帐号:5100 1748 6360 5150 3 (可填入备注栏内;此账户系报名费缴存帐户,竞标保证金请缴存政府采购专户) 2023年12月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附后“投标资料表” 2. 控制价:一标段:上限1226162.63元,下限992923.11元; 二标段:上限1432552.70元,下限1210120.23元; 三标段:上限1577895.60元,下限1260498.00元。 3.  资金来源 3.1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货品需求一览表”所列货品。 4. 采购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 5.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5.1 投标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谈判的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献的征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具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资料表”) 5.2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与义务。 6. 投标费用 6.1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献有关的所有费用。 7. 质疑 7.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献、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7.2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质疑书应当涉及下列重要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 (3)认为采购文献、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提出质疑的日期。 7.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时,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3)质疑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4)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5 被质疑人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质疑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供应商修改后在本办法规定的质疑期限内重新提出质疑,重新提出质疑日期为提出质疑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7.6 供应商不按本办法规定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 7.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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