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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海区导标配布导则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22 年6 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导标是用于引导船舶准确地沿着一段直线(使用段)航行和标示水域特定
地点的助航标志,对于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国内尚
无专门的导标配布规范和标准。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水上运输在
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呈现上升趋势。导助航设施是水运事业发展的重要安
全保障,导标作为重要的一类导助航设施,由于没有标准,有的地方不敢设置,
有的地方尽管设置了,但由于规范标准还不够完善,影响水运工程的建设质量
和建设效率,进行导标配布标准研究是科学反映行业现状和发展需求的需要。
当前,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为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具有
指导和实践意义的规范,是确保导标设置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保障导标正常
提供导助航服的关键。近年来,国际航标协会 IALA 也根据航海技术发展及航标
管理、服务需要修编了相关建议案,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 IMO A 类理事国,
及时修编规范是与国际接轨和履约,保障水运安全的迫切需要。
为实现海区导标配布规范化,提高航海保障管理、维护和服务水平,助力
我国海区导标配布与国际接轨,经与交通运输部航测标准化委员会沟通,决定
开展海区导标配布导则相关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2021 年 8 月,交通运输部下
发了《关于下达 2021 年交通运输部标准化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交科技函
﹝2021 ﹞419 号),明确提出启动《海区导标配布导则》(JT 2021—37 )的制定
工作,由交通运输航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TC2 )归口,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
院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共同承担。
(二)主要工作过程
2021 年 2 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关于启动 2021 年交通运
输标准(定额)新上项目工作的通知》。本课题研究工作正式启动。
2021 年 2~3 月:制定工作大纲和调研大纲,编制完成研究大纲。
2021 年 3~4 月:完成研究大纲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研究大
纲。
2021 年 4~5 月:开展专家咨询、现场调研、需求座谈和集中办公工作。
2021 年 5~7 月:完成研究报告和标准征(草案)。
1
2021 年 8 月: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后,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和交通运输
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启动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标准起草
组按照标准制定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完成了项目框架
研究,形成标准草案,提交立项申请。开展研究成果函审工作。
2021 年 10 月:召开研究成果中期咨询会,在专家咨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了《海区导标配布导则》(草案)。
2021 年 12 月:标准起草组分小组开展调研、对主要技术问题不定期开展专
题研讨。
2022 年 3 月:内部开展多次研讨完善后,与标委会召开标准研讨会,进一
步在标准形式等方面修改完善。
2022 年 6 月:形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提交标委会秘书处。并根据
秘书处审核意见,再次完善标准内容,形成了正式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员及其所做的具体工作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包括:王福斋、易中立、唐文明、乔春福、徐海波、赵晋
宇、黄燕嫄、王姗姗、李勤荣、杨文志。此外,吕英龙、李文华、胡伟、张治
源、李伟、薛峰等同志以个人名义参与本标准的制定。主要起草人及分工见表 1。
表1 标准主要起草人及任务分工
序号 姓名 单位 主要工作
担任标准编制主编,负责开展标准需求分
交通运输部规划 析、整体框架和适用范围,确定标准内容,
1 王福斋
研究院 负责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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