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5T 2-2022规模化奶牛场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建设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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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CCS B 41 DB3705 东 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05/T 2—2022 规模化奶牛场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建设 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rucellosis-free compartment construction of immunized large-scale dairy farm 2022 - 06 - 08 发布 2022 - 07 - 07 实施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生物安全体系 1 4.1 选址和建设 1 4.2 组织管理 1 4.3 引种 1 4.4 追溯管理 2 4.5 风险评估 2 4.6 生物安全计划 2 4.7 消毒 2 4.8 人员管理 2 5 免疫 3 6 监测 3 6.1 监测体系 3 6.2 检测方法 3 6.3 监测计划 3 7 应急处置 3 7.1 疫情报告 3 7.2 无害化处理 3 7.3 后续监测 3 8 官方监管 3 8.1 监管机构和内容 3 8.2 无疫小区资格认定 4 9 档案记录 4 附录 A(资料性) 《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参考目录 5 附录 B(资料性) 常用消毒剂及消毒范围 6 参考文献 7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东营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制定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营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山东省人畜 共患病流调监测中心)、山东农业大学、东营市河口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国明、崔帅、胡莉萍、刘建柱、程云霞、张占吉、谭刘刚、黄金、姜子昕、 徐仲凯、曹雁行、王学霞、盖小君、高振泉、付沿东、张小栋、郭九星、燕浩磊。 规模化奶牛场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奶牛场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生物安全体系、免疫、监测、 应急处置、官方监管、档案记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奶牛场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 18646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3445 畜禽养殖场档案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 规模化奶牛场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农办牧〔2019〕86 号) 中《通则》的 规定, 具有统一完整的生物安全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监测体系, 只对 3-6 月龄犊牛进行一次布鲁氏菌病疫 苗免疫,至少过去 12 个月内未发现布鲁氏菌病病例和布鲁氏菌感染的特定区域。 4 生物安全体系 4.1 选址和建设 按照 NY/T 682 的规定执行。 4.2 组织管理 4.2.1 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负责小区生物安全管理的计划制定、监督实施、考核奖惩等工作。 4.2.2 设立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对小区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并组织落实。 4.2.3 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内审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内审, 确保生物安全计划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4.3 引种 4.3.1 自繁自养: 实行人工授精技术繁育。 4.3.2 国内引进:从非疫区引进奶牛、冻精、胚胎等种质资源, 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 村部令 2019 年第 2 号)、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 号) 和《反刍 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0〕27 号) 有关规定。 4.3.3 国外引进: 按海关有关规定实施检疫和监管后进入小区。 4.4 追溯管理 4.4.1 建立健全投入品和产品的追溯体系。 4.4.2 建立完善养殖档案, 符合《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6 年第 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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