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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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场)党委,各市直单位党(工)委,各代管党委: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组字〔2017〕61号)要求,按照6月17日召开的《全省党费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业务培训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对于失联党员,应先采集已知信息,掌握什么信息就录入什么信息。对于流动党员,应由流出地的基层党组织采集。对未公开的党组织和国家安全机关、国有军工单位等隐蔽身份的党员,可不采集信息。新成立的党组织和单位、新发展党员(指8月21日前被支部大会吸收为预备党员并经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和新转入转出的党员等信息要及时采集更新。 二、方法步骤 1.信息采集阶段(6月30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要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为基础,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解读》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务必按照“完整、准确、规范”六字要求填写26项采集内容。党员因外出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 2.信息初核阶段(7月1日-7月7日) 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和本支部全体党员《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初核工作。审核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采集表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基层党委。同时,党组织成立文件、换届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后一并报送。 3.信息复核阶段(7月7日-7月15日) 党(工)委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属支部的信息采集表进行复核,信息复核主要依据党组织成立文件、党组织换届材料、党员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审查无误后,由党(工)委盖章留存备查,为信息录入提供依据。 4.部署采集软件,构建目录树(7月10日左右完成) 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安装部署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谁审核谁录入的原则,建立好下级党支部的目录树,为信息录入打好基础。 5.信息录入阶段(7月15日-7月25日) 各党(工)委要从所属党支部抽调熟悉业务的党务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录入,以提升工作效率。在信息录入环节,要注意两点:一是信息更新录入后,党(工)委要再次组织人员对所属的基层党支部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校核,确保不出技术性错误;二是党(工)委要从系统中导出各党支部的党员名册发送给相应党支部,指导其定期更新上报,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6.检查验收阶段(7月25日-8月10日) 信息录入完成后,各党(工)委可以向市委组织部提出验收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组成验收工作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申请验收党(工)委所属党组织的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抽查,通过查看信息采集表、比对党员档案、找党员当面询问、拨打党员联系电话、翻阅党组织成立文件等多种方式,审核信息采集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审核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信息进行验收。对于数据质量不高的,责令其及时自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各党(工)委要对照以上5个阶段的时间安排,结合实际灵活把握、倒排时间,各项工作尽量往前赶,有些步骤可以交叉进行。市委组织部将对信息采集工作一周一调度,掌握工作进展,确保验收工作在8月10日前顺利完成。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信息采集是基础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是信息采集的基本单元,基层党委是信息录入的基本单位,都要指定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党务工作者担任信息采集员,认真负责做好信息采集、校核、录入等工作,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所有党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扛起责任,抓细抓小抓实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 2.全程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将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信息采集、校核、录入的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未按时、按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的党(工)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把信息“准确、完整、规范”这六个字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这次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得出的党员数量,可能会与年度党内统计党员数量有一定差异,对此,中组部明确要求,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允许滥竽充数、找平数字。二是各级党组织都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成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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