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舞蹈审美文化的深远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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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舞蹈审美文化的深远影响 汉代舞蹈审美文化是中国古代舞蹈审美文化史上最为亮眼的瑰宝之一,在中国古代舞蹈审美文化史上之所以享有独一无二的地位,根本原因在于它自身伟大的艺术贡献。汉代是中国乐舞审美文化历史上的特殊时期,它的特殊就在于其以活跃的社会文化气氛、丰富的乐舞文化活动创造了世界罕见的舞蹈艺术珍品,而且舞蹈成为了汉代社会各个阶层不可或缺的精神文化需求。汉代舞蹈辉煌的审美文化成就,一方面体现在汉代舞蹈审美文化雄健瑰丽的整体风貌上,另一方面在于其技艺结合、多元统一的审美范式奠定了后世中国古典舞的基本表达范式。 一、儒家乐舞思想及其对后世舞蹈的影响 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意识形态策略,在周代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国家意识形态对乐舞文化的主导。儒家乐舞思想深刻体现在汉代舞蹈审美文化的方方面面,其在乐舞实质问题上的观点以及对乐舞作用的看法在内容和形式上影响着汉代舞蹈审美文化,并随着汉代舞蹈审美文化的流传而对后世舞蹈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一)儒家思想在乐舞实质问题上的观点 儒家学派对乐舞产生及实质有重要论述,这些观点奠定了汉代舞蹈审美文化的认识基础,主要体现在儒家经典著作《乐记》中。《乐记》是我国目前已知的最早的并且具备完整体系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总结归纳了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美学观念,影响了汉代舞蹈审美艺术的发展,在中国古代歌舞研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世界歌舞艺术史上也同样占有重要位置。《乐记》以人之“心”感受到外界而有所触动的生命本能来解释乐舞的起源:“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音”的本质就是人的内心受到外部刺激自然而然生出的反射及其条理次序。将各种“音”融合起来进行演奏和歌唱,再加上舞蹈就可以称之为“乐”。儒家对舞蹈本质的探讨也是从其原初的发生机制即表达的生命本能上讲的,如《毛诗序》记载:“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儒家用“心声”解释乐舞现象对于汉代舞蹈审美文化而言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这种说法相对通俗易懂,奠定了舞蹈表演者的基本理论认识。既然乐舞的实质是一种“心声”,那么就自然要求在舞蹈中表现真实的生命情感,这才有了汉代俗乐舞对先秦雅乐舞的“革命”。既然乐舞的实质是一种“心声”,那么各种艺术表现手法就绝非外在于舞蹈本身,而都是审美表达的内在方式,其目的都是要更好地表达“心声”。因此,尽管官方依然强调礼与乐的内在联系,“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试图强化“礼”的社会意识,节制人们所谓不合“礼”的生活情欲,宣传合敬同爱的纲常伦理。但是,儒家对于乐舞实质的哲学讨论已然埋下了某些相反作用的伏笔,这些伏笔在汉代舞蹈审美文化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显露出来,从深层意识上孕育了汉代舞蹈艺术的生命力,为汉代舞蹈审美上的创新、解放、创造提供了哲学前提。这些宝贵的思想资源在汉代以后中国舞蹈的发展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价值。 (二)儒家对乐舞作用的探讨 在儒家思想谱系中,孔子最早明确谈论了乐舞的社会政治作用,强调乐舞与政治的关系。他将礼乐与刑政并列,主张治理好国家就必须充分发挥礼、乐、刑、政的作用。就像文中所说的:“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从中不难看出乐舞与政治的联系。儒家对乐舞教化作用的强调正是从孔子那里开始的,孔子认为良好的乐舞能使人心正直而宽厚,陶冶人的性情,使人心向善,成为君子乃至圣贤。《论语》中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记》中也说:“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儒家对乐舞移风易俗作用的重视可见一斑。这些论述也深刻影响了汉代舞蹈审美文化,我们前面提到的灵星舞即是一例。汉代之所以重视把舞蹈融入各种民间祭祀乃至百戏活动,宫廷雅乐舞之所以要循礼蹈矩,原因都在这里。 (三)儒家对乐舞审美标准的规范 孔子曾发表过关于乐舞的社会功能的观点,也详细阐释过乐舞的审美标准。《论语·述而》中记载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孔子在观看《韶》表演的过程中获得了极大的审美享受,因此孔子认为乐舞具有审美艺术的特性。同时,孔子也指出,并不是所有的艺术都可以带给人美的感受,对人产生积极的影响。孔子认为《韶》舞是“尽美矣,又尽善也”,认为《武》舞则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认为艺术形式首先要具备“美”,其次艺术形式中要有关于“善”的内容。在孔子的乐舞观里,优秀的艺术作品应该达到尽善尽美的要求。“尽善尽美”的实现是由审美的尺度来衡量的,善与美、本质和现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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