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内资企业的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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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内资企业的影响 目录 TOC \o "1-9" \h \z \u 目录 1 正文 1 文1: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内资企业的影响 1 1新税法的改革亮点 2 1.1税率的变化 2 1.2优惠政策的变化 2 1.3计税公式的变化 2 2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3 2.1有利影响 3 2.2不利影响 5 文2: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经营的影响 6 0 引言 6 2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经营的影响 8 2.1 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首先 8 第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筹划 11 原创性声明(模板) 13 正文 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内资企业的影响 文1: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内资企业的影响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终于实现了两税合并。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法则在很多方面都给我国内资企业带来深远的影响。 1新税法的改革亮点 由于新税法的改革对企业影响的因素很多,所以本文仅从中选择税率、优惠政策、计税公式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1.1税率的变化 新税法实施之前,我国内资企业的税率有三档33%、27%、18%,其中33%是基本税率,适用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27%、18%是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且10万元以下的企业适用27%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适用18%的优惠税率),新税法规定统一税率为25%,照顾性税率为15%、20%(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或微利企业)。新税法的实施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两者在同样的环境下进行公平竞争,新税法打破了近20年的内外有别的纳税格局,为内资企业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原税法下,内资企业的名义税率为33%,但是实际负担率全国平均为24.53%,新税法实施后,企业的实际税负将由24.53%下降为20%左右。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最主要的标志,而通过我国税率的变化,尤其是实际税率的变化,可以看到对于内资企业来说税负将会大大降低。 1.2优惠政策的变化 新税法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与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原税法主要针对地区给予优惠。新税法对于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带给内资企业更多的发展契机,但是我们也会发现新旧优惠政策相比,原来的许多优惠政策都被取消了,这是对内资企业不利的一面。 1.3计税公式的变化 原企业所得税法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新税法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两个公式的主要区别是: ①新的计算公式中增加了不征税收入,扣除的范围扩大,更加准确的反映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新税法第七条):(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②新的计算公式中各个扣减项目的顺序发生了变化,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放在了扣除额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这两项之前,这样就真正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准确性,计算方法更为科学,更能保证国家相关经济、社会、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我们的内资企业来讲是一个利好消息。 2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2.1有利影响 新税法统一了税率、增加了税前扣除、改进了税收优惠等等,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税负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新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适用的基准税率为25%。对内资企业原来的33%的税率而言,降低了8个百分点,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盈利空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财政部会计司于2009年7月23日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观察出我国经济运行存在以下显著特征:一是上市公司2008年增收不增利;二是上市公司存货、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等资产减值损失巨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三是新税法实施对上市公司业绩贡献显著;四是商业银行贷款增幅较大,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五是我国虚拟经济规模较小尚未成熟,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提升。其中第三个特征明确地指出了新税法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非常明显,从中我们可以窥见新税法的实施对内资企业的有利影响。在分析新税法的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时,报告统计了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实现的利润总额(税前利润)为11124.88亿元,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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