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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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规范用车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 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车辆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车辆日常管理 第三条 集团车辆日常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案”的方式,即每辆车建有一份档案。车辆档案主要包括两个部分:车辆基本档案及日常管理档案。 (一) 车辆的基本档案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完税证明、保险单、维修保养记录单等资料 (原件与复印件均保存完整)。除行驶证、养路费、保险卡原件由驾驶员随车携 带外,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二) 车辆日常管理档案包括《车辆保管责任书》、《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车辆月度 例行检查情况表》、《车辆月度油耗统计表》、《车辆保养维修登记表》、《车辆交 接备查登记表》、《车辆使用情况汇总表》等,用于记载车辆基本情况、维修保 养、行驶里程以及油耗等信息。 第四条集团每辆车应指定专门的驾驶员担任车辆管理责任人并签订《车辆保管责任 书》。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年检规定期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年检,避免出现逾期年检缴纳罚款的情况。集团行政部负责监督年检情况。 第六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保险到期前两个月申请办理保险,避免出现车辆保险逾期 未办,车辆脱保的情形。集团行政部负责监督车辆续保情况。 第七条 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每月中旬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并填写《车辆月度例行检 查情况表》,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 车辆管理责任人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停放车辆。车辆在本市时,应停放于指 定地点,车辆出外省、市时,应停放于有专人看守的停放场所,并保证锁闭车 窗、车门,确保车辆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车辆油耗管理 (一) 集团行政部每月进行车辆油耗统计,根据《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制作《车辆月度油耗统计表》,对车辆油耗进行监督。 (二) 车辆油卡管理 1 行政部根据车辆数量及需要办理油卡及备用油卡,指定专人定期及时办理油卡 充值和开票事宜。油卡实行专车专用,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油卡一经备案,未 经允许不得变更;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或遇到油卡损坏等特殊情况时,驾驶 员可向行政部申请领取备用油卡加油。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存每次加油小票及时交行政部登记留存;使用备 用油卡加油 时,也须保存加油小票,并在其背面注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交由行政 部登记留存。 驾驶员应随时掌握车辆油卡的余额变化,当油卡余额低于 由行政部及时办理完成油卡充值手续。 第十条车辆有关费用报销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和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500 元时上报行政部, 由行政部负责。 第三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集团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并由集团行政部统一调度。车辆使用遵循申请优先、 兼顾效率的原则。 (一)用车申请 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须按要求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规定 程序提出申请。 集团本部日常用车, 申请人须提前 1 天通过 OA 系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 门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安排用车。 集团本部如遇紧急情况用车,申请人须征得部门经理批准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 事后申请人须填写纸质《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完成审批确认手续。 集团下属公司用车,申请人应填写纸质《车辆使用申请单》 ,经下属公司分管副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总经理、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用车。 4、行政部如因故不能安排用车,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二)出车规定 驾驶员凭《车辆使用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在接到《车辆使用申请单》后,须按 申请单上的线路行车,原则上不得改变行程,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应 在申请单上注明原因。 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中填写路程公里数以及发 生的过路、过 桥、停车等费用明细,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后交回行政部,同时自 己做好行车记录。 行政部专员应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填写《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并妥善保管。 同时应定期核对《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与车上里程表、驾驶员行车记录数据。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遵循节约和保障有效的原则。 (一)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车辆管理责任人须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 请单》,经行政部审批后进行维修保养。 (二) 车辆特殊情况维修遵循就近原则。如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致使车辆不能正常行驶, 驾驶员可电话向行政部报备,经行政部批准后视实际情况就近维修,并在事后及 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关注车辆状况,检查是否配备消防器材等必须装备,定期 对车辆进行保 养,当行驶里程达到十万公里以上,车辆管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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