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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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编制说明 一、本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凡未列入本计划的招生院校均不具有在津招 生资格。 二、招生计划编制 按照普通类录取顺序分为: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A阶段招生计划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B阶段招生计划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招生计划 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招生计划 普通类提前高职高专批招生计划 普通类高职高专批招生计划 按照艺术类录取顺序分为: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阶段招生计划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阶段招生计划 艺术类高职批校考阶段招生计划 艺术类高职批统考阶段招生计划 按照体育类录取顺序分为: 体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体育类高职批招生计划 三、计划内容说明 1.本科批次招生计划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开展招生工作。计划中,第一列为院校专 业组及专业代码,其中院校专业组代码为五位,专业代码为两位。 2.本科批次招生计划第二列为科目要求,显示该专业组中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具体要 求。其中,“政”表示思想政治,“史”表示历史,“地”表示地理,“物”表示物理,“化”表示化 学,“生”表示生物,“不限”表示不限科目要求;“加”的科目要求表示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其 要求的全部科目,例如,某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为“物加化”,则表示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 中须有物理和化学2门方可填报该院校专业组;“或”表示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有1 门与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即可填报,例如,某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为“物或化或 政”,则表示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物理、化学、思想政治中的任何1门,即可填报该 院校专业组;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3.高职高专(专科)批次招生计划以“院校”为单位开展招生工作,院校各专业不再提选 考科目要求。第一列为院校及专业代码,其中院校代码为五位,专业代码为两位。 4.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各专业的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部分院校 1 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尚未落实收费标准,所以未予公布;已公布的收费标准有些仍在落实过 程中,因此招生院校的收费标准应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5.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各专业的办学地点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入校后各 专业办学地点、校区以学校通知为准。 6.招生计划中所列专业对应的是否口试要求由招生院校提供,如为“是”,则该专业要 求外语口试成绩合格;如为“否”,则该专业不要求外语口试成绩合格。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军队院校,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军检,并特别注意军队院校招生专业分 为指挥类、非指挥类和指技融合类,不同类别有不同的体检标准;军队院校体检按照军队院 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体检标准要求执行。 报考公安等院校的考生,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测等;公安类院校体检要求按 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2.请考生查阅院校《招生章程》,登录院校网站或直接向院校咨询,以了解有关院校简 介、招生录取原则、专业填报要求(身体、单科分数)等情况。 3.部分高校在编制艺术类及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时,会出现编制时未能覆盖所有专业的 情况,如有招生院校未编制专业计划的合格考生,请与高校或考区招办联系,我办会与高校 协商及时处理。 2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2003〕3号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 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 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为做好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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