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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简况
(一)行业发展现状
2019年4月,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支持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提出“有关地区要制定完善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明确检测项目和合格标准”。自工作启动以来,首批开展业务地区已经实现批量出口。为加快释放出口潜力,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2020年11月,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自此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总量达到30个。我国二手车具有品牌车型多、车龄里程长、车况相对复杂等特点。为加强行业自律,做好出口二手车质量与安全把关,推动我国二手乘用车出口可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牵头制定并出台《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团体标准,在借鉴我国现行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二手乘用车质量和出口实际情况,以及二手车进口国一般性质量要求特征制定。目前标准已被多个地区采纳,为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制修订必要性
当前,各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在出口质量认知和管理方面仍有一定差异,部分地区质量标准和检验结果互认仍须完善,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天提出:“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完善质量检测标准,实行全国统一的出口检测规范”。 随着出口业务地区扩大和出口企业数量增多,加快推进团体标准转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出口二手乘用车质量行业标准非常必要。不仅有利于提升标准层级和效能,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全国一体化、便利化发展,保障出口车辆质量和安全,维护中国车辆品牌形象,同时有利于增强国外二手车采购商对中国出口车辆的信誉度、满意度,加快推进二手车海外出口步伐。
(三)任务来源
2021年3月,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商务领域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商办建函[2021]105号),《二手乘用车出口质量标准》列入2021年第一批商务领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四)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本标准主要在已经发布的《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基础上进行标准转化和修订。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等单位共同负责起草,前期主要参与单位及工作组成员见下表。
单位
成员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陈海峰、孙枝鹏、张铜柱、王晨阳、杨腾健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
朱孔源、郭平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刘义、张正业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谭易
北京城市网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高鸿海
北京酷车易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秦斌
优信拍(北京)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王永清、赵金阔
台州市德逸车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江奔、周楠钧
车好多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吴欣欣
青岛圆海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余进
爱仕(上海)二手车鉴定评价有限公司
天野润
恩梯基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戈浩勇
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
金达锋
(五)主要工作过程
为确保标准内容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保证出口二手乘用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标准起草组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2018年7月,成立《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组,成员单位包括科研院所、行业机构、经销企业、电商平台、二手车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等。
2019年6月,标准起草组通过召开多次标准研讨会和书面征求意见,正式发布《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19)。
2020年6月,标准起草组根据政府部门、出口企业和检测机构反馈意见开展深入调查评估,并发布修订版《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7-2020)。
2021年1月,为统一全国的二手车出口质量标准,创造便利出口环境,标准起草组申请行业标准立项,并制定了标准编制工作计划。
2021年2-3月,标准起草组在已有团体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起草组内成员意见,形成《二手乘用车出口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制修订原则和内容
(一)制修订原则
本标准的修订符合产业发展的原则,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及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原则进行制定。
本标准主要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标准起草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以下标准或文件:
GB/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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