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兽医站自查报告6篇.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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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兽医站自查报告6篇 乡镇兽医站是动物防疫体系中最基层的防疫机构,是畜产品安全第一道防洪坝,是防范人畜共患病的防火墙,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基层动物防疫的主体力量,是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的关键,是政府为养殖户提供畜牧兽医技术公共服务的桥梁和纽带。动物防疫工作的好坏,政府提供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是否落实,关键在于乡镇畜牧兽医站体系是否完善和基层畜牧兽医队伍是否稳定。长期以来,乡镇畜牧兽医站体制不顺、队伍不稳、经费无保、人员老化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基层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本人在基层兽医站工作,对基层兽医站的现状有深刻了解,现就现状及对策论述如下: 一、现状 1.体制不顺 乡镇兽医站是双重领导,人事权在乡镇,区农牧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好多兽医站工作人员在进行业务工作同时,要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很多兽医站工作人员参与政府的日常工作,如护林防火,维稳,选举,重点工程建设。占用大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而导致业务工作责和量的下降。 2.经费短缺,责任落实不到位,疫病防控存在隐患 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对兽医站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和完善,也配备了一些相关的器械和设备,但是在长期看来,政府对基层兽医站的投入还是有限的。对于人员的学习培训、设施利用等经费的投入明显不足。由于人员素质因素,设备的损坏,导致有些设备无法利用,有的设备维护跟不上,由于费用短缺,对村级防疫员培训不到位,致使业务水平不高,防控不规范,常规技术不熟练。 3.技术人员缺乏,老化断层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化,兽医站逐渐向以技术为主的公益服务性机构转化,疾病诊断与服务职能逐渐推向市场,重心向疾病监测、检验、动物检疫等行政方面倾斜,更需要会技术懂技术业务精的人员充实到乡镇兽医中。而现在兽医站技术人员短缺,真正会技术的有的退休,有的调离,没有新鲜血液输入,形不成传、帮、带,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 4.执法主体不合法,检疫工作难以推进 依据新修订的《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的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权限在县区一级。由于历史原因,检疫工作在乡镇开展,乡镇人员缺乏,官方兽医没有执法证,没有执法权限,也就无权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必须“二人执法”且“着装整齐,出示证件”要求,这就造成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者违法。造成了既执法又违法的尴尬局面。 二、对策建议 1.明确乡镇兽医站归属权,理顺工作体制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明确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应坚持“县级派出机构、稳定专业队伍、强化公益职能、经营走向市场”。将乡镇兽医站的人事、财务、日常统一归属区级,形成条管体制,乡镇站成派驻机构,由区局统一进行业务、人事、财务等的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使乡镇兽医站人员从乡镇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将工作重心放在日常防疫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业务方面,全面提高乡镇兽医站的工作效率。 2.将大对基层站的经费投入力度,提升服务保障力 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经费保障机制,大力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发〔2005〕15号文件要求,抓紧建立稳定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经费,以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拨付、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加大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好国家有关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项 目,不断提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能力。确保乡镇兽医站开展工作有充足的软件,硬件的设施,为乡镇兽医站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加大政策的基层倾斜力度 要把懂技术,会专业,爱行业的大中专专业人员充实到乡镇一线,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吸引大中专生到基层工作,从三支一扶选拔专业对口人员到乡镇工作,为他们“愿干,肯干,能干”创建生活和工作条件,同时打破职称评职制度,职称评聘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加大再加大,激励科技人员留在基层,服务基层,能力发挥在基层,切实提高乡镇兽医站的业务技术水平。 4.理顺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主体 检疫执法的理顺在于乡镇站归属权的理顺,如乡镇站人员归属区级,其执法主体自然理顺,乡镇站成为派驻单位,对乡镇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件,规范执法。达到“着装整齐,出示证件”的要求,专心服务于本职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减少基层对执法工作的干扰。 5.动物无害化处置任重而道远 动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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