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经纪人管理办法.docx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经纪人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保障劳务经纪人和就业人群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市场化、规模化组织进程,建立“政府指导、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转移有序”的劳动用工新模式,助力高质量就业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坚持“抓培训、建机制、促管理、强队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务经纪人是指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专(兼)职从事就业数据采集和更新、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层就业服务工作,并经顺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颁发《劳务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由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南充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公司对劳务经纪人进行管理,包含组织、审核、培训、考核和奖励发放等。劳务经纪人和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产业园运营公司管理和运营劳务经纪人队伍所产业的各项费用均列入服务费用,由人社主管部门就业创业资金列支,并计入年度预算。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劳务经纪人培训费、公益性岗位津贴、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费、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经费、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经费等。 第五条 劳务经纪人的主要职责: (一)通过电话或上门等方式,精准采集劳动力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的真实数据,并定期回访更新就业信息; (二)建立村级就业服务社群不低于300人(仅限于就业适龄人群),在运营公司统一管理下做好社群运营工作,包括发布就业岗位、就业政策、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资讯和知识; (三)根据运营公司的标准体系运营抖音、快手等专属新媒体就业服务账号; (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发布,促进人岗精准高效匹配; (五)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 (六)就业、创业、培训等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七)定期对自己推荐的就业人员提供人文关怀,跟进工作状态,做好后续稳岗工作; (八)为在外务工人员家里老人、小孩提供日间照料、课程辅导等方面的后勤保障服务; (九)各级政府或运营公司安排的其他与就业等相关的民生工作。 第六条 区人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劳务经纪人资格的认定、资格证书发放;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产业园运营公司和劳务经纪人所从事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劳务经纪人的相关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提供指导; (四)指导劳务经纪人做好劳务纠纷处理和维权服务工作。 第七条 产业园运营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劳务经纪人职业技能与素养提升相关的培训; (二)对劳务经纪人所从事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提供专业指导; (三)通过对劳务经纪人的选育用留做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根据劳务经纪人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做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五)发放劳务经纪人的工作补贴和奖励。 资格认定 第八条 申请劳务经纪人资格,遵循自愿原则,经个人自荐或村两委推荐,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从事劳务经纪活动: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意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公民; (二)具有从事劳务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完成产业园运营公司劳务经纪人培训,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评估与考核,取得劳务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上传南充智慧就业云平台进行备案。 运营管理 第九条 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达到一定规模时,可成立劳务经纪人协会并制定章程,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逐步以实现政府监督指导、市场化运营管理为主的经纪人管理模式。 第十条 产业园运营公司应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提高其依法开展经纪活动的能力。 第十一条 对劳务经纪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人社主管部门和产业园运营公司共同负责对其职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实施登记、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劳务经纪人在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时,应自觉维护人社部门的政府形象。 经纪活动 第十三条 劳务经纪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劳务经纪活动。 第十四条 劳务经纪人在劳务经纪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准则: (一)采集真实有效的就业人员信息并上传至南充智慧就业云平台; (二)为就业人员提供客观、公正、准确、高效的就业咨询服务; (三)妥善保管产业园运营公司提供的工作设施设备、务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等个人证件或其他证明; (四)妥善管理所有就业数据; (五)保守运营公司的商业秘密; (六)记录并存档劳务经纪业务成交情况,并保存三年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 劳务经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超越核准的劳务经纪业务范围; (二)隐瞒与劳务经纪工作有关的重要事项; (三)采取胁迫、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

文档评论(0)

186****878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