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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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GE 1 — ××项目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模板) “【 】”括号里面红色字体内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或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全称】(以下简称“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 第二章 相关定义及标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职业健康”,是指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各种因素所采取的系列治理措施和卫生保健工作。 职业病是指项目部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劳务分包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或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四条 项目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见附件。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项目部经理对本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决策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职业健康管理岗位。 (二)组织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四)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五)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工作。 (六)监督现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七)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与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职业病病例调查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二)组织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疗工作。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四)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上报职业病信息、落实职业病病人待遇。 第八条 项目部工会部门对职业健康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和定期检测。 第十条 项目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并做好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并按要求将相关档案向项目部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等】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要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及时、准确识别出职业危害因素,按照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如实办理备案手续,获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并按要求报上级单位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还应按照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或注销等手续。 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对本单位所有岗位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职业病危害岗位。对职业病危害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加强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人员上岗管理,严格履行上岗审批程序,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要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制定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配备清单,为员工配足符合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在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该作业场所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各岗位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救治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等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警示说明。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第十七条 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十八条 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职业健康培训纳入到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中。新入职员工、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具体包括岗位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 第十九条 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十二项: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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