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大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320.docx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PAGE \* MERGEFORMAT 38
PAGE \* MERGEFORMAT 3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OUBLE
MEDICAL
TECHNOLOGY
INC.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2%;本次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9 月 1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0,01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林志军以及公司股东大博通商、大博国际、大博传奇、合心同创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于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其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大博通商、大博国际、林志军承诺: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公司总股本的 5%,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9 月 5 日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和特定情况下锁定期延长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林志军以及公司股东大博通商、大博国际、大博传奇、合心同创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阿科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391.docx
- 阿石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22.docx
- 艾艾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99.docx
- 艾德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54.docx
- 艾迪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72.docx
- 爱柯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448.docx
- 爱乐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56.docx
- 爱司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98.docx
- 安车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326.docx
- 安达维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88.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