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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 12月
本报表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按照本法和国家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 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 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隐秘、商业隐秘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AA 、[「
一、总讲
明
1
二、报表名
目
……2
三、调查表式
(一)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信息卡(卫统 7
表)……………………………………………… 3
(二)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卡(卫统 8
表)………………………………………………… 4
(三)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卡(卫统 9
表)…………………………………………………… 5
(四)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10
表)……………………………………… 7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11
表)…………………………………… 8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12
表)………………………………… 10
(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13
表)……………………………… 12
(八)消毒产品生产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14 表)…………………………………… 14
(九)餐饮具集中消毒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15
表)………………………………… 15
(十)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16
TOC \o 1-5 \h \z 表) 16
(十一)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17
表) 18
(十二)学校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18
表) 19
(十三)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19
表) 21
(十四)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20
表) 22
(十五)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21
表) 24
(十六)放射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22
表) 26
(十七)医疗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23
表) 28
(十八)无证行医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24
表) 30
(十九)采供血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卫统 25
表) 32
(二十)采供血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卫统 26
表) 33
(二十一)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信息卡(卫统 27
表) 35
四、要紧指标讲明
36
、总讲明
(一)调查目的
了解各地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八个专业被监督单位的差不多信息 及卫生监督执法情形,加大卫生监督治理。了解各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 备案情形,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统计对象和范畴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信息卡:调查范畴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 射等专业中,开展卫生审查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 建设项目。
2.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卡:调查范畴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八个 专业中,开展了经常性卫生监督的被监督单位。
3.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卡:调查范畴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七个专 业中,开展了卫生监督监测的被监督单位。
4.被监督单位信息卡:调查范畴为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以及不需 卫生行政许可但纳入经常性卫生监督范畴的单位。
5.案件查处信息卡:调查范畴为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对违法单位进行查处的案件。
6.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信息卡:调查范畴为取得备案凭证的食品安 全企业标准。
(三)要紧指标内容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专业的被监督单位差不多信息,建设项目卫 生审查、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监测等卫生治理情形,以及案件查处 情形。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情形。
(四)时刻要求和调查频率
1.时刻要求:实时报告,要求各责任报告单位在获得相应的卫生监督 信息后 5 个工作日内填报。
2.调查频率:有关的卫生监督信息都应当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觉被
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五)调查方法和组织方式 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组织方式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食品安全企业 标预备案机构,在开展相应业务的过程中,按要求采集相应的卫生监督信 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信息,然后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 行报告。
(六)调查结果的使用范畴 1.用于评判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业务工 作情形,以及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情形。
2.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科学合理制定卫生监督工作打算和规划,按 规定适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反馈卫生监督统计分析信息。
3.为各级政府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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