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2019.7.docVIP

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2019.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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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评估指南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 PAGE 34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483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 50737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 50747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9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JTS 165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SH 3015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SY 677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 SY 678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 SY 6781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 Q/SH 0729 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 术语和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扩散等特性,在意外释放条件下可能对企业外部人群和环境造成伤害、污染的化学物质。简称“环境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 指根据物质毒性、环境危害性以及易扩散特性,对某种或某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指南所指环境风险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具体见附件1。 环境风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装置、设施或场所。 环境风险受体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紧急关断措施 指紧急状况下能够阻止环境风险源中的环境风险物质进入环境的措施,如紧急切断阀等。 事故风险物质处置措施 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防止环境风险源释放的环境风险物质及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等在环境中扩散的设施,包括围堰、防火堤、事故池等风险防控设施,以及围油栏、收油机、有毒气体捕消剂等应急物资、装备及设施。 环境风险源识别范围 (1)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过程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气)井场、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集气站、净化厂、油气集输管道、油库、码头等; (2)海洋(含滩海陆岸)开发过程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平台、计量站、管道、码头等; (3)炼油、化工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生产装置、油库、罐区、码头、厂际管道等; (4)销售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库、站场、LNG工厂、加油(气)站、输油管道、码头等; (5)管道储运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库、站场、输油管道(含海底管道)、码头等。 环境风险评估的原则与一般要求 5.1环境风险评估原则 环境风险等级按照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种类与数量、可能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环境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5.2环境风险评估的一般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划定或重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 1)未划定环境风险等级或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已满三年的; 2)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或数量、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或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导致环境风险等级变化的; 3)重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完成的;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环境污染的; 5)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 环境风险评估与表征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按照资料准备、环境风险源现场核查、环境风险识别与分析、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的程序完成。 环境风险等级可表示为“级别(环境风险物质量代码(Q/R值)+环境风险控制水平代码(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环境风险受体类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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