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后期服务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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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后期服务措施 在工程的监理工作后期,最主要的工作将转为配合业主或代理机构进行工程竣工节点阶段及审计阶段、工程移交等,作为监理人员,应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进行相关的配合监理工作。 第一节 竣工决算阶段跟踪审计监控节点 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主要是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工程取费及材料价差等节点进行控制。 1、严把工程量计算关。如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是否与定额要求一致;核实图纸与有关现场签证的施工是否真实一致。 2、严把定额套用关。如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相关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无高套定额现象;定额缺项的相关造价确定是否合理,有无利用缺项子目套取投资的情况;结算单价是否与中标时的报价相一致等 3、严把工程取费关。重点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等。 4、严把材料价差关。如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材料价差调整依据的市场指导价和预算价是否正确;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施工单位多领的材料是否按当时的市场指导价扣回等。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锁定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第二节 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一、工程完工结算及控制的资料审查 1、现场资料,如监理日记、工作联系单、周报、月报、各类检验资料等; 2、工程结算资料,如承包商进度报表、工程计量表、支付表等,对每次结算中工程已结算的分项、工程进度款申报额、监理工程师审批额、业主实际支付额、累计工程款支付额进行记录,并对每次结算中的申报额、审批额、支付额的偏差予以备注说明; 3、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答证)部分的资料,如工程签证、索赔文件等。 二、工程基本完工结算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财务报告后的28天内,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的审查,确认后向业主签发中期付款证书。 1、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2、业主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 3、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估算总额。 三、最终支付 (一)最终支付的准备工作 1、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 a.对所有支付的项目进行核实,防止漏项和重复,尤其注意那些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引起费用增加的项目; b.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的复核; c.对所有有争议的项目与计算进行进一步的验核与取证,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 2、审核承包人的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单。遇到与监理工程师的计算出入较大,或有监理工程师不同意、不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二)最终支付证书 (1)最终付款证书及说明 说明主要从以下三方面: a.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b.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 c.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项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 (2)最终结算清单(附件) 对应本款(1)项中涉及的各种款项,由相应的一系列清单及表格所组成。 (3)最终结算的证明资料(附件) 对应本款(2)中涉及的各种清单及表格的款额,由相应的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 四、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如下图) 第三节 项目收尾管理(后期服务) 一、一般规定 1、项目收尾阶段应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收尾阶段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 二、项目竣工收尾 1、应全面负责项目竣工收尾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期完成。 2、竣工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项目名称。 (2)、竣工项目收尾具体内容。 (3)、竣工项目质量要求。 (4)、竣工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5)、竣工项目文件档案资料整理要求。 3、按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竣工收尾工作,并与项目有关方取得联系,有关规定协助验收。 三、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完工后,应组织承包人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该工程实行分阶段验收。 3、项目竣工验收应依据有关法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和竣工验收要求。 4、文件的归档整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移交工程档案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项目竣工结算(监理配合) 1、项目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双方最终确定。 2、编制项目竣工结算可依据下列资料: (1)、合同文件。 (2)、竣工图纸和工程变更文件。 (3)、有关技术核准资料和材料代用核准资料。 (4)、工程计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取费标准及有关调价规定。 (5)、双方确认的有关签证和工程索赔资料。 3、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并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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