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知识培训课件2.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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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知识培训课件2

市场监管员 市场监管培训课件 2009.08.24 前 言 今天由我与大家继续学习一下市场监管方面的知识。 主要讲三个部分的内容 三、粮食、棉花、蚕茧、农药等许可经营商品市场管理 粮、棉、蚕茧、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管理政策性较强,因此明确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规定事关重要。 一、明确政策要求,严格区分许可经营和非许可经营的范畴。粮食收购、棉花加工、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农药经营实行定点单位经营制度。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落实收购活动;第三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抄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包括从事鲜茧收购的单位及分支机构),必须通过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取得鲜茧收购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第四条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鲜茧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棉花加工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履约以及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的行为进行查处。 ——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及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可以经营农药,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二、突出监管重点。 一是具备许可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是被取消许可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是不具备许可经营资格但从事相关经营的企业, 四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一证多厂、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部门配合。及时与粮食、发改委、经贸委等相关监管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具备许可经营资格企业的现状,实施有效监管。 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农药管理条例》。 四、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一、?商品零售场所的范畴与概念 《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所称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二、商品零售场所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要求。 商品零售场所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务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四)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对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确有困难的除外。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应采取措施,为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  ?? 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可以由开办单位或经其批准在市场内设立的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 三、法律责任。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下列商品零售场所,由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一)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   (二)场内外租超市、柜台;   (三)大型超市、商场引厂进店的经营摊位。  ??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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