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企业自行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ppt

课件:企业自行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ppt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4.5 分析实验室的基础条件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条 以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分析实验室的基础条件 实验室面积 分析实验室面积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配备必要的实验台、实验柜等实验室家具,布局要合理。 设施 按照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要求做好水、电、通风、防腐蚀、紧急救援等设施。 实验室环境 应保持实验室整洁、安全的操作环境,通风良好,安全操作的基本条件。 对可产生剌激性、腐蚀性、有毒气体的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分析天平应设置专室,做到避光、防震、防尘、防腐蚀性气体和避免对流空气。 微生物检测应设专室,具备洁净、灭菌设施。 化学试剂贮藏室必须防潮、防火、防爆、防毒、避光和通风。 采样和现场监测设备应有存放及保养维护房间,房间应防潮。 相互干扰的监测项目不在同一实验室内操作。 4.5 废水、废气监测样品采集、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 监测点位、采样断面及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采样质量控制 废气采样质量控制 监测点位 企业应当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并安装统一的标识牌。 废水采样点位 废水采样点位设在排污单位外排口。原则上外排口应设置在厂界外,如设置于厂界内,溢流口及事故口排水必须能够纳入采样点位排水中。一类污染物采样点位应设置在车间排放口。若有多个排放口,应对多个排放口同时进行监测。 对污染物治理设施或处理单元监测应在各种污染物治理设施入口和出口设置采样点。若存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废水,则应对废水处理设施和未经处理的废水混合点进行监测。 废气采样点位、采样断面及位置 废气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的设置按 GB/T 16157-1996 中4.2 的规定执行。 THANK YOU SUCCESS * * 可编辑 监测项目 按照国家考核要求,企业自行监测应当依据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中规定的监测项目开展全指标监测。 废水监测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有关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监测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有关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监测频次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   (自行监测)采用手工监测的,应当按以下要求频次开展监测,其中,国家或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中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开展监测,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监测,颗粒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废气中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三)纳入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四)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五)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执行。 采样器具 废水采样器具: 采样器具的要求 采样器具应能够标记采样深度,材质和结构应符合GB 12998-91 的规定。 采样器具的清洗 采样器具的清洗按HJ/T 91-2002 中 的要求执行。 采样瓶抽检 采样人员定期抽检采样瓶并记录,质控人员随机核查。每批已清洗的采样瓶抽取3%,检测其待测项目(不包括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细菌等特殊项目)能否检出。若检出,可根据该项目分析精度要求确定是否合格。一旦发现不合格采样瓶,应立即对采样瓶来源及清洗状况进行调查,找出原因,给予纠正。 废水采样质量控制 保证采样按时、准确、安全。 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识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 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的位置准确,注意避开表面油污、漂浮物、悬浮异物等,避免搅动水底的沉积物。 采样时,除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有机物、余氯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应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与水样容器2~3次,然后再将水样采入容器中,并按要求立即加入相应的固定剂,贴好标签。 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硫化物、余氯、粪大肠菌群、悬浮物等项目要单独采样。 采集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的水样,采样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采集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水样时,测定溶解氧的水样采集后应在现场固定,盖好瓶塞后需用水封口。 细菌学样品的采集要求:己灭菌和封包好的采样瓶,要小心开启包装纸和瓶盖,避免瓶盖及采样瓶颈部受杂菌污染;采集地表水样时,应握住瓶子底部直接将采样瓶插入水中,距水面10~15cm处,瓶口朝水流方向,使水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iua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