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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6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 务 处) 榕职院教务〔2013〕92号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制定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2013年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制定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重要文件,是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与蓝图,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现就学院五年专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 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推进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 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人才培养方案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文化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综合素质提高为一体,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做人做事,学会就业创业,学会生存生活。 (二)体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 (三)加强实践育人环节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与课时,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强化文化育人功能 要将文化育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文化育人载体与活动,搭建多种形式文化建设平台,营造文化育人氛围,将文化育人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满足学生成长需要,促进学生人人成才。 (五)突出就业创业能力培养 将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和提高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搞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加强就业咨询和辅导。将创业教育纳入专业课程体系,通过课程、活动和实践传授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锻炼创业能力。实现学生自主成长,成功就业创业。 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意见 (一)教学活动的安排 教学活动分为理实一体化教学(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课外素质教育: 1、理实一体化教学(含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 2、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和列入培养计划中的社会实践、公益与专业劳动等必修教学环节; 3、课外素质教育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类,不计入教学计划总学时。其中《形势与政策教育》、《军事理论》课等为必修项目;体育活动、文艺活动、世界观教育、社会教育、职业素质教育、公关素质教育等为选修项目,主要通过第二课堂进行的各类素质养成教育,学生可以在学院团委或系部组织的素质教育项目中选修某一项中的几个单项; 4、五年制专业第一至三学年的教学活动安排以中职校为准,第四至五学年的教学活动安排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教学文件为准。 (二)学时安排 教学活动总学时是指理实一体化教学(含理论教学)学时与独立实践教学学时之和。课内总学时包括公共必修课(含学生基本职业素养课程)、专业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的教学学时。 1、五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3100~3200学时为宜,第一至三学年课内总学时以2000学时为宜,其中基础文化课程(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通识(德育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与职业基本素养课程最低控制数为1000学时,第四、五学年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100~1200学时为宜,专业总课时最低控制数为4700学时。 2、五年制实践教学占专业教学活动总学时的比例不低于35%。 3、五年制的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学期课程安排周学时不宜超过30学时,每周教学活动总学时应不低于26学时;第四学年不宜超过26学时(体育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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