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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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5-2011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 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Transportable Pressure Vesse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1 年 11 月15 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5-2011 前言 2007 年 11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 下简称《移动容规》)的任务书。2008 年3 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 特检院)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 称移动分会)组织专家成立制(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移 动容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 行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同时确定了《移动容规》编制大纲。2009 年4 月,工 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组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移动容规》征求意见稿初稿。 2009 年11 月,工作组在上海召开第三次工作组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移动容 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 及公民的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2010 年7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 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修改形成了报批稿。2011 年5 月,《移动容规》的报 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向其成员进行了通报。2011 年11 月15 日, 《移动容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是以《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汽规》)为基础, 同时将 1999 年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原《容规》)中有关移动式 压力容器的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和规定,以及铁路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 集装箱一并纳入到《移动容规》中。本着充分吸收事故教训,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 要求的思想,解决原《容规》和《汽规》中存在的一些突发问题,重要内容变化要有论 证、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和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 方便企业,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 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在实际制(修)订工作中,考虑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有 关要求、名词术语等统一,变更安全监察工作的主体为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各地质量技术 监察部门等。同时,根据铁路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不同产品 安全管理要求不同,明确界定了质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环节的监察管理职责。《移 动容规》基本保留原《容规》的结构框架和主体内容。在设计、制造、改造、维修、使 用、检验检测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一般的技术细节。与当前节能减排 降耗的基本国策相结合,提出了有关的基本要求,如安全系数调整、温保冷要求、轻型 化设计等。同时,调整原《容规》和《汽规》一些过于刚性的规定,给新材料、新工艺、 新技术的应用留有出路和渠道。调整一些不合理、过时的规定,如材料复验、焊接试板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5-2011 等问题。调整(删除)过细的数据表格,增加移动式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提出信息化工 作要求,为今后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 参加本规程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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