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中央政府行政制度.ppt

  1. 1、本文档共5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七章 中央政府行政制度 Administrative System of Central Government 内阁制的产生 “内阁”(Cabinet)最早出现于英国,其前身是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它是中世纪英王下面的最高行政机关。1717年起,内阁会议由一位大臣主持,开创了内阁首席大臣(后称首相)领导内阁,英王不得参加内阁会议的先例。到1937年公布《国王的大臣法》以后,内阁和首相的名称才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 总统制政府的产生 总统制政府首创于美国。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最终解决了有关政府制度的五个问题,从而确立了美国的总统制政府模式。 委员会制的出现 在欧洲,随着1848年革命的兴起,瑞士联邦制定了联邦宪法,确立委员会制为共和国的政府制度,并延续至今,成为世界上唯一长期实行委员会制政府制度的国家。 半总统制的形成 法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共和制政体和君主制政体交替出现的局面,戴高乐所制定的第五共和国宪法在保留内阁制的前提下,增强了总统的实权,从而确立了半总统制的全新政府体制。 中央政府行政制度的类型(the types of administrative system) 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类型主要有四种:即内阁制政府(cabinet system of government)、总统制政府(presidential government)、委员制政府(collegial system of government)和半总统制(semi-presidential government)政府,内阁制政府以英、日、德三国为典型,总统制政府以美国为典型,委员制政府以瑞士为典型;半总统制政府则以法国和俄罗斯为典型。 内阁制政府的特点 内阁制政府是指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并对议会全权负责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制政府的主要特点有:第一,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通常由“虚位元首”担任;第二,多数党组阁;第三,内阁对议会负责;第四,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第五,内阁对它所执行的政策由内阁全体连带向下院负责。 总统制政府的特点 总统制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政体形式。总统制政府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其主要特点是:第一,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第二,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第三,政府与议会完全分离;第四,政府不向议会负连带责任。 委员制政府的特点 委员制又称合议制,指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委员制政府的主要特点是:第一,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第二,国家元首是虚位的,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第三,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实行集体负责制原则;第四,在重大立法过程中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形式。 半总统制政府的特点 半总统制政府是指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了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着行政大权,内阁的地位较稳固且议会权力相对缩小的一种政府形式。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第一,半总统制政府行政实行二元领导体制;第二,总理一般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或多党联盟领袖担任;第三,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是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 各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英国首相 首相(Prime Minister)是内阁的首脑,由在大选中获得下院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但形式上还是由君主指定的。首相的职权主要包括:任命权,担任政府的重要发言人,作为财政部首席大臣对文官事务负最终责任,指导和协调政府政策等。 英国内阁与枢密院 英国内阁(Cabinet)是英国政府的核心,在英国政府制度中,仍然保留着枢密院 (Privy Council) 这样一个旧时的行政机关。今天,枢密院已无实权,仅仅在法律上仍然是英国的最高行政机构。 英国枢密院 Privy Council of Britain 英王的私人顾问机关,也是代表王权的最高行政机关。它是由国王的佃户总管、宫廷官员和国王选定的其他人组成的王国法院演变而来的。中世纪时,成为协助国王处理立法、司法和行政事务的中央政府机构。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逐步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枢密院遂失去实际权力。其任务主要是主持王室典礼和内阁宣誓就职仪式,处理某些上诉案件,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宣布议会的召开、休会和解散,对外宣战或媾和以及发布内阁制定的部分政府命令等。枢密院成员包括全体入阁大臣、大主教 2人、全权大使、下院议长、大法官以及国内的和英联邦的著名人士等等,总计约 300多人。他们均由首相提名,英王任命,任期终身。院全体会议只在英王加冕或结婚、内阁就职时召开。 英国政府各部 英国政府中部(ministry)一级机构大致有近20个,20世纪以来,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部门不断增加,从部的职能看

文档评论(0)

aena4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