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价格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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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19 - 2017年价格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8 2017年,江阴市物价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会和十九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会以及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六”价格工作总体思路,聚焦关键领域价格改革,聚力民生价格监管服务,全面做好建机制、强监管、重调控、优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实绩。 一、建机制、定责任,完善价格调控 1、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 为完善我市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向市政府建议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并就工作方案征求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农林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局、公用事业局、供销社等部门意见,经市政府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市政府以澄政办发〔2017〕35号文件建立江阴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 2、制定价格调控目标责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和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2017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精神,确保实现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拟定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分解和组织实施,并征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园区意见,市政府以澄政办发〔2017〕34号文件下达了调控目标责任。 3、深化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及时调整农贸市场价格监测点;建立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考评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生猪及饲料价格监测制度》,适时调整监测点和监测品种,完善了生猪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优化监测软件系统,对常规监测数据采集及时优化数据汇总,对新增监测任务及时增加系统配套内容,不断优化系统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主副食品、农资、服务价格等常规性省监测任务,粮食收购、种子销售等临时性价格监测,监测数据报送做到保质保量。重大节日期间,加大监测力度,调整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共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价格监测报表691期,每期数据经过填报、审核双重把关,确保不出差错。 加强对粮油、肉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的运行情况和走势分析,小麦收购开秤前后及时向省局反映市场动态和开秤情况,种子销售开始后及时跟踪价格和销量。春节长假期间,加强值守,节前节后及时汇总市场价格情况和平价商店运行情况。每隔十天将本市农贸市场肉蛋水产蔬菜等价格进行分析,方便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每月将蔬菜零售价格与周边县级市(常熟、张家港、宜兴、昆山)和常州市武进区价格进行比较;每月底、每季末将本期的食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生猪鸡蛋收购价格、平价蔬菜销售情况汇总分析,编发《江阴价格监测》简报87期。 二、推改革、降成本,强化价格监管 1、贯彻各级收费减免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市出台的清费减负政策,对全市18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展2016年度年报统计工作,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9个大项,比上年的89项下降17%;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8.56亿元,比上年减少1.06亿元,下降11.3%。将免征的18项针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和个人。积极开展清费降本减负专项督查,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检查,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执行。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政府定价部分)、政府性基金以及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行清理,并汇编《江阴市涉企收费目录汇编》,公布了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65项政府定价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2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 2、扎实开展房产价格备案 根据省、市关于房价备案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苏州、无锡市具体做法,草拟我市房价备案管理有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部分内容及与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安管理通知》等,经多次修订完善后出台正式文件。规范细致做好房价成本审核机构招标工作。会同住建局组建房价备案协调小组,明确现阶段房价备案的行政区划范围、房价备案对象为普通商品住房;业态类型为别墅的,其价格由市场调节,不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按规程进行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共对10个项目16个批次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了价格备案,备案住房累计达5500余套,建筑面积923000多平方米,其中9层以上小高层、高层住宅备案均价为8600元/㎡-12950元/㎡不等,8层以下多层、小高层住宅备案均价为10900元/㎡-15800元/㎡不等。对开发企业的最终实际备案价比初始申报意向低7.41%-30%,一些不正常的涨价冲动受到平息抑制;开发企业利润空间原则上限定在8%以内,所有备案项目和初次申报意向相比,利润额压缩累计超过17.4亿元(按备案商品房建筑面积来计算,售价平均降低1885元/平米)。 3、落实环保差别价格政策 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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