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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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二)职权 1.实施许可,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包括单位资 质、人员资格、使用登记。 2.组织事故调查。 3.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第六十一条),包括进 入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有条件 的查阅和复制资料,有条件实施查封和扣 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 4.执法证件(第六十五条) (三)具体的职责 1.进行重点监管(第五十七条); * 五、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三)具体的职责 2.有效实施许可(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 六十四条); 3.及时处理问题(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4.认真执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5.履行保密义务(第六十七); 6.公布总体安全状况(第六十八条); 7.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第五章)。 * 五、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三)具体的职责 2.有效实施许可(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 六十四条); 3.及时处理问题(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4.认真执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5.履行保密义务(第六十七); 6.公布总体安全状况(第六十八条); 7.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第五章)。 * 五、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四)承担法律责任 1.自觉杜绝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第九十四条 第(一)、(七)、(八)、(九)、(十一)、(十 二)、(十三)项。 (2)认真防止玩忽职守、失职行为,第九十四条 第(二)、(三)、(四)、(五)、(六)、(十)、 (十三)项。 * 五、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抓好宣传工作。 2.完善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 3.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4.做好改革和依法行政关系,依法推进许可和 检验、检测工作改革。。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技术水 平。 6.积极探索建立责任保险。 7.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点解读) 2014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点解读)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二、坚持基本制度,为改革留有空间 三、强化企业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四、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 五、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一)中国安全监察工作历史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在事故的教训 中发展起来的,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初创探索阶段 (1955年至1981年)并且经历了“三起两落” ▲一起,是1955年4 月25日, 国营天津第一棉 纺厂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69人受伤,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1955 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劳动部设立国家锅 炉检查总局,职能为锅炉、压力容器、起重 机械,重点开展人员培训、制定规范等工作。 *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一)中国安全监察工作历史 1.初创探索阶段 ▲一落,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安全监察 机构被撤销,1960年至1962年三年间发生锅炉 爆炸626起,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起。是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重建锅炉安 全监察机构。 ▲二落,是1966年 “文化大革命”,安全监察 工作全面停止,事故大幅度上升,1976年锅 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比“文化大革命”前 增加10倍。 ▲三起,是1978年9月,国务院批准在劳动部恢 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一)中国安全监察工作历史 2.基本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阶段 (1982年至2003年) ▲以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监察暂行条例》为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迈入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监察、检验工 作的地位和性质从立法上予以明确,锅炉压 力容器各环节全过程监察制度得以确立,并 确定了许可和监检、定期检验工作。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将承压类和机电类 设备监察职能由劳动部划转到质量技术监督 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逐步完善。 *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一)中国安全监察工作历史 3.创新发展阶段 (2003年至今) ▲以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为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入 创新发展阶段。2009年1月修订后的《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2007年10月修订的 《节约能源法》要求,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特种设备安全 法》,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 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进入了一 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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