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5.24.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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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4 威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概念 1.5 突发灾害分级 2 组织机构、职责与联动机制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联动机制 3 监测、报告和预警 3.1 监测 3.2 报告 3.3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启动程序 4.2 基本响应程序 5 后期评估与处理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经费保障 6.6 监督与演练 7 附则 1 总 则 1.1 目的 为提高全县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有效防范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检疫、御灾和监督管理体系, 严把检疫关,预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蔓延。采取营林、栽培和生物防治等综合措施,防止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 1.2.2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或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有害生物防治。 1.2.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突发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按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实施程序,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协作。 1.2.4坚持快速反映,科学控灾原则。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和快速反应系统,准确监测,及时预报,快速反应,科学控灾。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邢台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4 概念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种苗和森林、林木、林木种子苗木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鼠(兔)、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突发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对人类健康、林业生产、生态环境等造成的重大生物灾害。 1.5 突发灾害分级 1.5.1 一级灾害 (1)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的有害生物灾害; (2)国外、境外有害生物侵入我县并造成危害; (3)国家级检疫性有害生物从省外侵入我县; (4)经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对我县林业生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构成重大灾害的。 1.5.2 二级灾害 (1)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我县较大范围林、果、花、药等重大减产,损失达30%以上,影响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突发性有害生物危害; (2)我县已有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到新的县市区; (3)林木枝干或根部的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3000亩以上;迁飞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1000亩以上; (4)非检疫性林木食叶害虫或其他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1000亩以上; (5)经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的较大的突发有害生物灾害。 1.5.3 三级灾害 (1)林木枝干和根部的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1000亩以上; (2)迁飞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500亩以上; (3)非检疫性林木食叶害虫或其它农、林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500亩以上; (4)我省补充的森林检疫对象连片成灾面积500亩以上。 2、组织机构、职责与联动机制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突发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林业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县林业、农业、财政、交通、水务、公安、科技、广播电视、气象、环保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县林业局主管副局长为成员。 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领导全县突发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启动实施一级灾害的应急工作,研究确定二级灾害应急启动等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1.2 日常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林业突发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突发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报告、预警和应急准备等日常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县本级应当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报请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实施。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2.1.3 专家咨询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科技推广站、县种苗站等科室的中高级农艺师和中高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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