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大的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docVIP

解读重大的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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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大的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

解读“重大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主要承担中央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决(结)算的审核和后评价等工作。2011年投资评审中心将探索开展重大项目的“事前”评审机制,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近日,《新理财》记者就“事前”评审较以往有何不同,在项目支出中遇到哪些难题等问题,采访了投资评审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财政的钱花在刀刃上      《新理财》:首先请您简单介绍下“事前”评审,较比以前的评审,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   投资评审中心:“事前”评审,通常是指在财政资金预算下达前,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的评审。它主要依据国家现行的对项目投资的法律制度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基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工程定额及收费标准等,由财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的工程预算、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进行检查和审核,其对于合理确定项目预算,控制项目各项支出,有效“节约”国家投资资金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事前评审和以前评审最大的不同,在于两者的作用结果不同。对于项目管理而言,一个是要达到“事前防范”的目的,而另一个则属于“秋后算账”。   和“事前”相对,我们以前所开展多是“事后”评审,“事后”评审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但也存在局限性。   对项目单位而言,“事后”评审压力较小,其常常是“花财政的钱,办自己的事”,缺乏内在的投资控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而对财政部门,由于评审是“事后”才进行的,因而对项目实施中的资金支出常常是“被动买单”。   “事前”评审正好大大弥补了这个不足,它可以从源头上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总规模进行控制,使财政部门从“被动买单”转向对项目的“主动服务”。就是在项目开工以前、“钱花出去之前”实施财政评审,审核项目即将发生的支出合不合规、有没有漏洞,审核项目组织开工的程序是不是合理、项目工程采购价格是否适当,项目费用支出是否按规定等等。总之,就是尽可能促成项目每一项支出在实施前准确、可靠、细致,使国家财政的钱花在刀刃上,花的规范,花的合理。   《新理财》:要做好“事前”评审需要哪些方面的保障?要完善“事前”评审机制,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投资评审中心:从几年实践看,建立“事前”评审机制需要一个过程。有效实施“事前”评审需要各方面的保障。一些地方对“事前”评审中财政内部各单位的工作程序和职责也形成了比较固定且较为高效的模式,增强了“事前”评审工作的计划性,缩小了评审衔接缝隙,拉长了评审的准备时间,对于增强评审工作实效大为有力。再次,这些地方对“事前”评审结论的效力和应用都比较重视,使“事前”评审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   今后,完善“事前”评审机制仍然有两点值得研究,一是介入的时点,要怎么样才适当、准确?既不能太早,在预算还没编好前就去评审,成了“审概算”,又不能太晚,项目开工一半才去审,失去了提前控制的意义,同时还要把握好评审时间,考虑效率与效果匹配的问题;二是评审结论怎么样应用好?就是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怎么样共同配合,既能发挥出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计划、管理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又能满足国家财政在统一预算安排上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二者共同在“事前”把项目预算作“准”、做“细”、做“实”,使项目预算实实在在、具有可操作性。      预算编制阶段即引入财政评审      《新理财》:从目前财政评审工作实践看,控制项目支出存在哪些难题?   投资评审中心:财政评审的主要工作对象就是财政投资项目。从多年评审工作实践看,控制项目支出的主要难题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从管理体制上看,我国财政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实际上不够清晰,项目的计划、管理主体是各部门,财政部门虽然对项目支出有监管权,但是更多的权限集中在项目主管部门,这使得财政部门控制项目支出并不容易。   从财政角度看,项目支出控制重点在预算。我们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已有10年的历史,但是从多年来进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预算看,许多项目预算编制都不太完善,出于多争取资金或者“谋求立项”的目的,一些项目预算明显偏高或者明显不足,财政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做多方面的深入细致的工作。   从信息均衡的角度考虑,项目资金使用方总是处于一种优势的地位,其比财政部门更加了解自身的实际需求、项目投资等具体情况,因此在预算评审中,在认定一些“该不该支出,要不要支出”的工作时,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博弈明显乏力,特别是对于一些高要求、高标准支出的项目,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财政要做到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地挤干项目预算申报水分是极为困难的。   我们现在努力推动评审,就是要尽力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努力树立服务意识、坚持评审质量为上、深入贯彻“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理念,客观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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